阳泉市应急管理局

省安委办印发 《山西省安全生产抓落实工作机制(试行)》
发布日期:2025-09-17 发布机构:市应急局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促进各类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省安委办于近日印发了《山西省安全生产抓落实工作机制(试行)》。

一是清单管理机制。在清单种类、清单内容和管理要求3个方面,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问题隐患整改“两个清单”及动态更新作出规定。二是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机制。明确了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责任,规范建立挂牌督办清单,明晰了挂牌督办流程,对重大事故隐患查处、信息收集汇总提出了要求。三是工作调度机制。从调度组织、调度内容、调度方式3个方面,对各级安委办和有关部门调度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行动作出了规定。四是提醒提示督办机制。针对党委政府领导批示、事故多发频发等6种需要提醒提示督办的情形,要求各级安委办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下发提醒函、提示函、督办函,并对相关单位抓好落实、及时反馈结果提出了要求。五是巡查检查机制。从组织领导、巡查检查内容、巡查检查方式、工作报告、整改报告5个方面,对开展考核巡查、督导检查工作进行了规范。六是问题线索核查机制。明确了各级安委办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线索举报渠道,对线索受理、交办转办、线索核查、核查结果处理、举报奖励等提出了要求。七是宣传曝光机制。明确了各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宣传曝光平台,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警示曝光,对宣传曝光内容及警示教育内容作出了规定。八是行刑衔接机制。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检查核查时,发现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的,向公安机关移交有关案件线索。明确了行刑衔接与行政处罚的处理办法。列出了关闭破坏监控数据、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等5种行刑衔接的情形。规定了行刑衔接的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