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应急管理局

申请人(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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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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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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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
提出申请的方式 | □当面 □邮寄 | ||||||||
所需的政府信息 | 名称: | 文号: | |||||||
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 |||||||||
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单选) | □当面领取 □邮寄 | ||||||||
政府信息的载体形式 | 纸质文本 | ||||||||
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 | 具体用途 类型: □生产□生活□科研 | ||||||||
申请人签名(盖章) |
| 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
填表须知:
1.申请人(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市、县政府组织用地报批和征地实施,征地补偿安置等信息由市、县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产生。市、县政府是征地实施的主体,也是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关于土地方面的政府信息,申请人直接向市、县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