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阳泉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我市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负责监督管理城市道路桥涵、城市照明、园林绿化、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排水管网等设施的运营维护,参与政府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负责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的行业监督管理。
3、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事业的行业监督管理。组织拟订行业管理政策、技术标准。负责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权管理。统筹城市数字网格化管理,负责全市数字城市管理监督指挥系统建设和管理。负责市级对县(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
4、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拟订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政策和相关规范标准,对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负责建立并运行市、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和保障机制。
5、负责编制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系统及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年度经费计划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泉市城市管理局下设:办公室(党组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公用行业监督管理科、市政设施监督管理科、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科、综合执法监督科等7个内设科室。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阳泉市城市管理局本级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阳泉市城市管理局本级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阳泉市城市管理局本级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3264.74万元,支出总计3271.09万元,阳泉市城市管理局为新组建单位,无上年同期数据,因此无法进行增减变化分析。
二、关于阳泉市城市管理局本级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264.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64.74万元,占100%。
三、关于阳泉市城市管理局本级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27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8万元,占1.95%;项目支出3207.41万元,占98.05%;经营支出:无。
四、关于阳泉市城市管理局本级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264.74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71.09万元。阳泉市城市管理局为新组建单位,无上年同期数据,因此无法进行增减变化分析。
五、关于阳泉市城市管理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32.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11%,阳泉市城市管理局为新组建单位,无上年同期数据,因此无法进行增减变化分析。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3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6万元;占0.16%;卫生健康支出:1.97万元;占0.07%;节能环保支出:2609.30万元;占95.51%;城乡社区支出:116.26万元;占4.2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支出决算为2732.01万元,阳泉市城市管理局为新组建单位,无上年同期数据,因此无法进行增减变化分析。
六、关于阳泉市城市管理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6.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7.57万元,津贴补贴10.68万元,奖金5.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7万元,住房公积金3.2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9万元。公用经费16.79万元,包括:办公费4.07万元,印刷费1.21万元,差旅费2.45万元,培训费0.95万元,工会经费2.02万元, 福利费2.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33万元,信息网络与软件购置更新0.17万元。
七、关于阳泉市城市管理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制定效评价管理办法,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从绩效管理职责、绩效评价内容和对象、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及方法、绩效评价工作程序、绩效评价报告等方面都做了具体的规定,有利于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相关评价及评价表格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 | (一)以创卫攻坚为契机,锻炼队伍,增强了管理能力。 持续开展“十乱”整治,“十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强化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执法检查,牵头开展餐饮油烟治理,推进创卫工程建设,推进环卫一体市场化外包服务。 (二)以综合执法为保障,夯实基础,提升了管理水平。 积极推进“1+5”综合执法模式,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不断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三勤合一”联合执法机制,推进城市管理地方立法。 (三)以省市目标为重点,攻坚克难,体现了责任担当。 有效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强黑臭水体治理,积极争取中央污水管网改造资金,推进阳煤集团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移交,公用企业行业监管科学有效。 (四)以加强党的建设为统领,对标一流,夯实了党组织基础。 | ||
产出目标及效益目标绩效情况 | 1、预算执行情况:本年度我局财政实际支出严格按照预算进度开展,没有超支,政府采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完善了资产的采购、使用、管理制度,使资产配置合理、处置规范,做到了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2、实际工作绩效:一是市容方面,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授权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执法行为文明、规范。 3、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按照市委政府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行任务分工,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一系列的财务制度,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 4、效果良好,取得了广大人民群众一致好评 | |||
自评结论 | 优秀£ 良好R 中等□ 差等□ | |||
问题和建议 | (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和实施全面、完整、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全面认真梳理局现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坚持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持续稳步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 |||
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
田联虎 | 副局长 | 城市管理局 | ||
冯慧燕 | 计划财务科科长 | 城市管理局 | ||
曹鹏 | 办公室主任 | 城市管理局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本单位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同时,不断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使单位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
根据考核评分细则,从整体上看,2019年我局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项目经费的使用上,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力度。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支出,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和概算拨付款项,坚决杜绝截留和挪用问题,积极配合市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形成了事前审查、事中督查、事后检查的良好监管机制。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阳泉市城市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