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2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改社会〔2021〕5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党委宣传部、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委)、广播电视局、林草局、文物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完善全国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文化自然遗产保护水平,推动“十四五”时期文化旅游融合和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 央 宣 传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和旅游部
  广  电  总  局
  国 家 林 草 局
  国 家 文 物 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