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可根据实际情况附图说明)
1、依照党和国家授予公安局管的任务,做好各项公安业务的事实,确保党和国家安全,依据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全区公安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2、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社情,社会治安动态和犯罪情况,研究制定对策,组织侦破危害国家安全和刑事犯罪案件,防范和打击敌视社会主义的破坏活动及各种刑事犯罪活动。
3、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处理重大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稳定治安团结,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4、负责党政军领导人和重要外宾及各种重要会议等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5、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出入境审批登记和消防监督,或在预防和补救工作。
6、依法管理社会治安。维护大型群众活动的治安秩序,负责民间治保组织的业务指导工作。
7、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和防范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的业务指导工作。
8、负责对治安联防指挥所的组织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9、负责基层派出所的组织和业务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派出所,搞好辖区内的治安保卫和户政管理工作。
10、承担执行受审、拘留和逮捕任务。
11、承担通缉在案的在逃犯的追捕和搜捕任务。
12、承担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和被假释罪犯的监督执行和考察任务。
13、协助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14、负责处理与公安工作有关的群众来信和接待来访工作等其他工作。
城区公安分局现内设机构11个(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治安大队、刑警大队、禁毒大队、法制大队、国保大队、网警大队、经侦大队、巡警大队),下设12个派出所(上站、下站、北大街、南山、政府大院、站前、公园、新华、新华西街、义井、报马坪、坡底)。2020年底编制230人,实有217人。
说明:阳泉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可根据实际情况附图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5375.90万元、支出总计5041.5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11.92万元,增加4%,支出总计减少241万元,下降4.56%。主要原因是增加区财政拨款。
2020年度收入合计5375.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35.94万元,占比92%;其他收入439.96万元,占比8%。
2020年度支出合计504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4.69万元,占比73%;项目支出1376.86万元,占比27%。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935.94万元、支出总计4946.1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83.84万元,下降1.67%,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105.32万元,下降2.0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46.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5.32万元,下降2.0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人员经费2978.61万元,占比60%,日常公用经费1967.54万元,占比4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46.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99万元,占0.22%;公共安全(类)支出4430.52 万元,占89.5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3.06万元,占4.91%;卫生健康(类)支出111.54 万元,占2.26%;住房保障(类)支出150.03万元,占3.0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4,230.23万元,支出决算494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9.98万元,支出决算1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2%,用于党建;公共安全支出预算3617.12万元,支出决算443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2%,用于日常办公办案;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08.73万元,支出决算24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73%,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143.86万元,支出决算11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3%,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50.54万元,支出决算15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6%,用于住房公积金。较2019年决算减少105.32万元,下降2.0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46.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78.6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927.91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7万元;公用经费1967.5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646.96 万元,资本性支出320.57万元。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3.8万元,支出决算95.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1.52%,比2019年减少24.33万元,下降20.35%,主要原因是:平均年度油价较低、出差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93.8万元,支出决算95.23万元,上年预算136万元,支出决算119.56万元,比2019年减少24.33万元,下降20.35%,因为出差减少,年度油价较低、出差减少。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7.54万元,比2019年增加174.79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日常维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7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公务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无预算绩效。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无决算绩效。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无项目绩效。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