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公安局郊区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和做好全区公安工作。
2、预防、制止、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治安经济犯罪和其他刑事犯罪活动,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承担和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工作,依法进行消防安全工作,依法主管全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和监察工作。
4、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负责查破发生在辖区内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案件。
5、监督检查和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来我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和上级机关主要领导人的安全保卫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警卫任务。
7、组织参与有关重大行动,协调和处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紧急救援等工作。
8、承办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工作。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安机关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有关工作职责,阳泉市公安局郊区分局的机构设置分执法勤务机构、综合管理机构和派出所及监管场所三大部分,选设机构2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4633.22万元、支出总计4682.2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8.75万元,增长1%,支出总计减少43.78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633.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07.92万元,占比91%;其他收入425.3万元,占比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68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5.01万元,占比60%;项目支出1867.27万元,占比4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07.92万元、支出总计4207.9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23.78万元,增长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72.61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07.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3.78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其中,人员经费3003.37万元,占比71%,日常公用经费1204.54万元,占比2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07.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5万元,占0.2%;公共安全(类)支出3787.42万元,占9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7.67万元,占5%;卫生健康(类)支出95.81万元,占2.3%;住房保障(类)支出110.17万元,占2.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3313.33万元,支出决算420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6.85万元,支出决算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2875.2万元,支出决算378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用于人员工资及部分公用经费,较2020年决算减少66.33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人员退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214.23万元,支出决20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用于人员养老保险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8.73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人员退休.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97.77万元,支出决算9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用于人员医疗保险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2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人员退休。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19.28万元,支出决算11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3.2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人员退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4207.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03.37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公用经费1204.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0.9万元,支出决算102.21万元,完成预算的112%,比2020年增加23.08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8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等支出。其中,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支出0.845万元;国(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支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1万元,比上年增长22.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2.1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1辆。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8.52万元,比2020年减少19.14万元,降低5%。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人员编制数量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5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小客车、运兵车、电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 4个,共涉及资金 857.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46%。
(2) 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办案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5 万元,执行数为2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暂住人口协管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2.05 万元,执行数为132.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协勤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1万元,执行数为2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辅警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9.33 万元,执行数为159.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辅警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3)。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阳泉市公安局郊区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