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公安局

新生儿出生登记
发布日期:2021-12-30 发布机构:
 

新生儿出生登记

1.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山西省户籍管理工作规范》、山西省《关于开通部分户籍业务“全省通办”的工作通知》(晋公治专发[2021]198号)

2.申请条件及所需材料

类目

申请条件

申报材料

1

婴儿出生后,由父亲、母亲或其他监护人申报出生登记。婴儿可以随父或随母登记户口,但父母在同一设区市内且一方为集体户的,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1.《出生医学证明》。

2.居民户口簿。

3.父母结婚证或非婚生育声明。

4.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非婚随父时需要)

2

夫妻双方户籍均在高校集体户上的高校学生,所生婴儿可以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报出生登记。

1.《出生医学证明》。

2.居民户口簿。

3.父母结婚证或非婚生育声明。

4.父母学生身份证明。

5.父母一方与出生登记所在户的亲属关系证明。

6.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非婚随祖父母时需要)。

3.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

①关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②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申报信息、审批进度、办理通知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告知,也可在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查询审批进度、在办业务等。需申报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③现场核验材料及办理。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2)现场办理

申请人可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单位所在地派出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3)全省通办

①受理条件:1)申请人属于本省家庭户。2)申请人是新生儿的父亲或母亲。3)新生儿父母的民族相同。4)新生儿未满1周岁。5)新生儿是婚内生育。6)新生儿在境内出生。7)新生儿与户主存在血缘关系。

②业务流程:1)申请人到受理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民警核验登记户口申请材料。3)办理登记手续,打印对应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户口页,加盖受理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和户籍民警名章。4)上传业务材料信息到人口系统。5)申请人在常住人口登记表签字后领取户口页。6)新生儿父母可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换领户口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