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公安局

因判刑被注销户口现要求恢复户口
发布日期:2021-12-28 发布机构:
 

因判刑被注销户口现要求恢复户口

1.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山西省户籍管理工作规范》

2.申请条件:

刑满释放的人员,户口已被注销的,本人向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

3.申报材料:

1)释放证明文书。

2)注销户口证明。

3)社区民警调查报告。

4)居民户口簿及与户主关系证明。(投靠亲属登记户口时需要)

5)本人及配偶的房屋权属证明、结婚证。(自有房屋登记户口时需要)

4.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单位所在地派出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后,报市级公安机关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