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公安局

阳泉市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1 发布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阳泉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所列情况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阳泉市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利益为导向,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加强阳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建设,全年在互联网门户网站、公安政务新媒体上发布政务信息3800余条,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公开发文1件,已作解读;按时发布阳泉市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决算信息18条;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全年共发布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件26件。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严格《阳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健全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答复机制、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答复流程,对提交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转交相关处室办理,向申请人释疑解惑,保障公众知情权。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办理件1件,已按要求办结。

(三)加强政务信息内容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核,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合法。

(四)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市公安局互联网主页严格按照要求的版面进行设计,优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目录,增设“双公示”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专栏并发布信息。

(五)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指导。督促各部门及时公布政务信息、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并对办件的质量进行审核把关。同时,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积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79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49

行政强制

262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6

5

6

2

39

9

7

3

0

19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有时会出现信息公开时差;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点领域信息更新频次较少,公众参与度较低,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下一步工作,我局将严格落实上级对政务公开决策部署,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二是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更新;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切实掌握政务公开的流程、渠道,明确政务公开各项内容的公开时限、保密措施等,不断增强相关人员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阳泉市公安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