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公安局

阳泉市公安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12-09 发布机构:


阳泉市公安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阳泉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围绕全市公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和社会关注热点,大力推进公安工作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做好政务公开有关事项目录梳理,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根据公安管理职能和工作实际,明确公开要素,压实主体责任。市公安局全年在互联网门户网站、公安政务新媒体上发布政务信息1500余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在各级各类媒体刊发稿件200余篇,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舆论支撑。全年共发布人大、政协建议提案10余,主要包括交通出行管理、烟花炮竹燃放、反诈宣传等方面,均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办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规范受理、办理、补正、专办、答复、存档等流程,确保办理工作高效运转,最大限度推进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办理件3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已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细化主动公开具体内容,适时发布倾向性、苗头性违法犯罪预警信息和节假日道路交通状况、安全知识等信息,如“【警民同心反诈同行】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等提示性信息,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四)平台建设管理。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落实专人专责,完善网站所有栏目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确保网站内不出现错链死链现象,常态化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班子担任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制发《关于切实做好阳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清理工作的通知》(阳公传发2024107号及时清理相关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更安全、更及时、更规范;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36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18

行政强制

344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4

1

6

8

49

7

0

2

0

9

3

1

3

0

7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还存在内容不够新颖、政策解读形式还比较单一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学习借鉴优秀经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持续围绕全市公安重点工作,强化主动公开;聚焦群众关切的内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积极运用多种渠道和多元化载体,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多方位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实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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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