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承担地质勘查、地质环境保护、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保护与合理利用、地质灾害防治的具体事务。承担全市公益性地质调查、地质勘查、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技术事务。承担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全市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和资料的汇总、分析及处理。承担全市重大地质矿产勘查项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等相关工作。承担处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