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森林资源、自然保护地、林木种苗、植物检疫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对全市执行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森林资源、自然保护地、林木种苗、植物检疫等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跨县区土地、矿产、测绘、林业、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地等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城区、矿区范围内土地、矿产、测绘、林业、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地等违法案件查处。受委托承担自然资源(林业)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