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3-03-20

  为建立公正透明的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为公众提供统计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统计信息,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2.政策文件

  3.工作动态

  4.预决算

  5.计划总结

  6.信息公开

  7.政策法规

  8.土地利用

  9.矿产管理

  10.地勘管理

  11.人事管理

  12.党建和精神文明

  13.城乡规划领域公开事项

  14.征地补偿领域公开事项 

  (二)、公开形式

  通过“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hhzy.yq.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局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受理机构

  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自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阳泉市城区南外环路542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内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邮政编码:045000 

    邮箱地址:yqsghhzrzyjbgs@126.com

  联系电话:2296509 

    2.公开范围

  申请人需要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四条关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3.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① 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②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做好记录。   

  (3)申请的处理流程  

  ① 审查  

  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② 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③ 答复  

  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第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第二,申请内容含有不应当公开的信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将可以公开的部分提供给申请人;  

  第三,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第四,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第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六,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④ 收费标准及减免规定  

  本单位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并将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收费的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⑤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本单位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附件:《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