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阳泉市2023年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程 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6-14 发布机构:阳泉市工信局

阳泉市2023年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程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节能减排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改善空气质量和提高居民居住舒适度,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3年建设科技与标准定额工作要点〉的通知》(晋建科函2023146号)要求,结合我市老旧小区现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程,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老城提质,新城起步。开展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可以有效降低采暖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室内热环境质量和居住条件,提升建筑品质提高全民节能意识,对实现全社会节能减排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兼顾。既要坚持节约能源、降低采暖能耗,又要同步提高居住舒适度和改善居住环境。二是有序实施。实行先近后远、先、先集中后零星,对积极性高、住户筹集资金落实到位,优先安排节能改造。三是重点推进。尽量与既有老旧小区相结合有效提高国家、政府补助资金利用率,实现集中连片推进效果,提升供热能效,为老百姓打造宜居、乐居的生活环境。

(二)改造范围、目标、内容及资金来源

1改造范围

结合各县(区)实际,与既有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实施,同时不能纳入既有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的,不在城市规划拆迁范围内,抗震和结构安全性能较好,改造后能继续安全使用20年以上的既有非节能建筑实施改造。

2、改造目标

2023年,全市计划完成225万平方米(其中居建200万平方米,公建25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改造后建筑能效提升不低于30%。

2023年各县(区)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程任务表

单位:万平方米

县区(单位)

建筑能效

提升总面积

其中能与老旧小区结合的

居建面积

其中单独进行能效提升的

居建面积

公共

建筑

平定县

4.5


4.5


盂县

121.92

27.79

69.13

25

城区

13.46


13.46


矿区

7


7


郊区

25


25


高新区

53.12

4.45

48.67


合计

225

32.24

167.76

25

要理清思路,控制好时间节点,提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3、改造内容

按照建筑能效提升不低于30%的标准实施改造。以外围护节能改造为主进行能效提升,主要包括外墙、屋面、门窗及地下室顶板等外保温改造及外立面整治。

4、资金来源

1)居住建筑能效提升项目,按照建筑面积省级补助22.81元/㎡,房屋所有权人按照80元/㎡自筹(用于更换节能保温窗户),不足部分由各县(区)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补助。

2)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由各县(区)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补助。

三、技术要求

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应参照现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176、《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129和《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等标准。围护结构重点改造外墙、屋面、外门窗、气密性等,改造后能效提升率不低于3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明确部门职责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要充分发挥社区和居民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做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贯彻落实市政府相关指示要求,收集整理各县(区)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程相关资料

市发改委: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区)项目立项审批。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省级补助资金的下拔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区)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审计工作。

各县(区)政府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责任主体。负责落实本级财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补贴资金;负责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调查摸底、项目申报、立项协调和招投标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本辖区项目改造实施方案;负责组织辖区内既改项目的施工与竣工验收等,负责与住户协调解决好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负责房屋所有权人的资金收集,开工前确保到位,使改造工程有序推进、顺利实施。

(二)广泛深入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县(区)政府要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深入社区、居民院落进行宣传发动,积极宣传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目的、意义及效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赢得市民和社会各界对改造工作的支持和参与。

(三)严格落实部门责任

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政策、资金、技术支持,深入改造现场,及时协调解决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建立责任考核机制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纳入县(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并作为约束性指标进行督查考核,对完不成任务县(区)的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实行问责。    

(五)建立资金保障机制

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各县(区)政府要确保本级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动员房屋产权所有人按照现行既改政策出资比例承担相应改造费用; 街道办、社区(业委会)要充分发挥节能改造主力军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节能改造工程顺利实施。

(六)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工程建设的节能、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针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特点,结合相关规范标准制定节能改造项目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协助配合项目改造责任主体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改造工程参建各方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障体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规程,强化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要依据《山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严把门窗、保温材料等产品进场审验关、施工质量关,将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建成精品工程。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18

附件:阳泉市2023年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