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阳泉市工信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32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2-29 发布机构:阳泉市工信局

阳泉市工商业联合会:

贵单位提出的《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国有企业混改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国有企业问题的关注和关心,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强化顶层设计,高位推进改革

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促进市属国有企业转换管理体制,转变经营机制,2016年12月,市经信委(国资委)与市中小企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的实施意见》(阳国资改革〔2016〕97号)。2018年,我市打响国企改革攻坚战以来,为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办法》(阳政办发〔2018〕3号)和《深化市属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实施方案》(阳政办发〔2018〕4号),作为《关于进一步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实施意见》(阳发〔2017〕28号)的配套文件,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为保证改革工作依法合规有序推进,避免出现“夹生饭”,通过政府采购公开选聘了实力较强的律师事务所、15个财务审计机构、15个资产评估机构服务改革全过程。

为进一步加快市属企业的混改步伐,市领导多次调研,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国企改革问题。印发了《市级领导包联一般竞争性领域市属国企工作方案》,建立市级领导包联制度,成立了12个工作指导组,由市级领导担任组长,包联推进改革,创新工作方法,加快推进国有企业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步伐,通过改革拉动民间投资。

二、加大政策扶持,激发改革动力

为突破改革瓶颈,破解改革难题,化解社会资本和企业经营层、职工参与改革意愿不强的问题,持续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制定出台了《阳泉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国有建设用地处置暂行办法》(阳政办发〔2019〕79号),企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后,由市财政按土地出让净收益的30%奖补改制后的企业,着力破解国企改革土地处置难的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鼓励市属国有企业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的意见》(阳办字〔2020〕18 号),交易价格在原来转让价格优惠20%的基础上再优惠20%,优惠的金额从转让价款中直接扣除,付款期限上由原企业经营层和职工出资整体受让的,可按最长5年分期付款,30%首付;外部投资者受让的,50%首付,可按最长3年分期付款,制度上进行突破和创新,用更大的勇气破解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深度混改的难题。

三、全面审计评估,确保依法合规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我们编制了招商手册,召开了推介会,通过多种新媒体,向“泉民投”等本地及外阜社会资本广泛推介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开展招商活动。对拟混改企业全部进行了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彻底摸清企业家底,并在省、市产权交易市场发布招商公告,对具备股权和净资产转让条件的企业在市产权交易市场正式挂牌出让,严格进场交易,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市服装工业公司通过挂牌出让,最终职工联合受让代表崔慧珍以550.67万元成交,较65.67万元的挂牌价溢价738.5%,彻底实现民营化改革,经营状况持续改善,企业活力不断释放。

国有企业混改是国企改革的重点也是难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企混改的决策部署,按照“三因三宜三不”原则,即“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一企一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确保改革规范有序进行。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及时反馈。

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国企改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建议。


阳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