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为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现将2023年度道路客运车辆年度审验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落实年度审验工作要求,特成立工作领导组。
组 长:武永庆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杨继勇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马武成 市综合运输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瑞华 平定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牛彦海 盂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晋文 郊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成 员:赵 恒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科长
王红丽 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王良忠 市综合运输服务中心副主任
蔡志刚 市综合运输服务中心班线客运科科长
连英男 市综合运输服务中心安全应急保障科科长
赵永忠 市综合运输服务中心行政许可服务科科长
高 佩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运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刘香珍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案件管理科科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赵恒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职责:协调、统筹、推进全市道路运输企业年度审验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年审和换证工作。
二、审验范围
全市从事道路客运的省际市际班线客运车辆(含包车、旅游客运车辆)和县际客运车辆。
三、审验时间
审验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审验内容
(一)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
(二)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情况;
(三)车辆违章记录;
(四)车辆卫星定位安装使用情况:
(五)承运人责任险投保情况;
(六)其他按规定需审验的内容。
五、审验方法与要求
1、审验时要按照审验内容逐车进行实车核验,并将审核情况在年度审验表中认真填写(电脑打印)。
2、审验前要及时将承运人责任险及车辆技术等级等情况及时录入运政管理信息数据库。
3、审验合格的车辆,持纸质《道路运输证》的,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栏中加注记录。持IC卡《道路运输证》的,对IC卡《道路运输证》进行信息重写。
4、审验合格后,各客运企业应到运政业务大厅换发2022年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和山西省旅游客车营运标志(附卡);
5、审验结束后,各企业应当对审验资料进行整理,并存入车辆管理档案。
六、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做好对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企业的年度审验工作,市局根据各部门职责,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年度审验工作的项目资料审核任务分工如下:
1、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负责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企业的年度审验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等总体工作。
2、市综合运输服务中心综合运输服务科负责车辆技术状况的审核工作。市综合运输服务中心安全应急保障科负责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在线情况;市综合运输服务中心班线客运科负责承运人责任险投保情况的审核工作和客运车辆年审工作的汇总、上报等工作。
3、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车辆违章情况的审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到“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同时,要严格审验时限,确保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完成审验(6月10日前将年审资料上报客运科)。
(二)逐车核验,严格标准。要严格审验标准要求,逐车进行审验。对于车辆数不达法定条件、上年度未参加审验以及私自改变营运线路起讫点、走向、涂改伪造客运牌证的车辆不予审验;对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不能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查询车辆基本信息的,不得通过审验;审验过程中,《道路运输证》上有违章记录的,要将违章记录转登至经营业户档案及质量信誉考核档案中。
(三)排查摸底,严格执法。对逾期6个月未进行年度审验的营运客车,按照许可权限收回《道路运输证》或公告证件失效,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资质。未经年度审验或者审验不合格的运输车辆,不得继续营运。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未参加年审继续从事运营的车辆,要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四)先检后审,严格把关。车辆审验要坚持先检测后审验的原则,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要求,审验前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登记注册不足60个月的每12个月检测一次,超过60个月的每6个月检测一次,检测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验。从事高速公路客运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车,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从事高速公路客运、包车客运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客车的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予审验。
阳泉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25日
抄送:各客运企业
相关解读:《关于开展2023年道路客运车辆年度审验工作的通知》(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