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阳泉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30 发布机构:阳泉市交通运输局

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阳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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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依申请公开)



阳泉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

2023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推动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开启交通强国建设阳泉新征程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的有机结合。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贯通起来,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和交通运输的重大决策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培训必学的重点内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

二)丰富行业普法宣传教育。继续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继续开展“以案释法”,开辟“交通普法”专栏新阵地,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路政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等活动载体,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业氛围。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学习,抓好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积极参加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专题培训班和法制科长专题培训班,提升全体干部依法履职的意识和水平。用好“智慧普法”平台,运用推广好中国普法“两微一端”平台。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平台作用,大力宣传交通运输法治知识。

(三)扎实开展法治培训工作。举办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切实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四)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组织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各方面。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把依法治理作为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认真谋划和落实好交通运输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做好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五)继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推动交通运输发展的各项工作之中。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不断深入。

(六)扎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应诉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按照《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要求,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制度,落实支持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生效裁判等制度,最大程度消解矛盾纠纷。

(七)推进和加强交通运输制度建设。以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切入点,从执法末端发现的问题中查找制度层面的根源,有针对性的推进制度建设与创新,堵塞制度漏洞。总结专项自查整改工作的有效措施和工作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八)加强执法素质能力建设。继续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健全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从业资格制度,加强综合执法人员任职资格培训。健全执法人员日常学习教育制度,丰富教育形式,推动执法人员理论学习、业务学习经常化,切实提升执法能力和本领,进一步提高执法权威、公信力、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九)完善综合执法机构运行机制。加大对各级执法机构建立健全综合执法运行机制的指导,发挥好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其进一步厘清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执法机构、事务管理中心的职责边界,确保综合执法机构切实全面履职,运转统一规范、顺畅高效。建立执法工作信用交通新型监管、案件办理、涉诉、存在问题等方面的信息归集报送制度,各级执法机构每季度按时定期报送,遇有特殊情况随时报送。

四、持之以恒落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

(十)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常态化查纠整改工作。以2023年中央依法治国办通报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在2022年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巩固和拓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问题回头看,抓紧抓实常态化查纠整改。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结合实际全面摸排、深入查找,清理和纠正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普遍性问题、特有问题和新问题。深化自查整改各项有效举措,对照整改问题清单和典型案例,逐项核实、对帐销号,全力清办积案,精准追责。杜绝旧问题没解决,新问题又产生现象,防止问题反弹、顽疾变异。

(十一)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严格落实《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压缩执法自由裁量空间。全面落实轻微违法不罚免罚清单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执法实践进行动态调整。全面实施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加强执法程序制度建设,使用统一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文书使用管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查扣物品管理等行政执法相关业务制度,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整治形成长效机制。

(十二)深入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持续推广说理式执法,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价,制定执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计划,建立投诉举报案件定期分析制度,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机制,构建人民评议的执法考核制度。制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年度计划和项目清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法治为民实事工程,推动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的现实问题,以法治力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加强法治监督和保障

(十三)不断改进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加强合法性及公平竞争审查的要求,严格落实《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健全专家协助审核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有关专家作用。

(十四)规范新型监管方式的运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扩大电子证照适用范围,深化信息互联共享,切实便企利民,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继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

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持续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动态完善随机抽查“两库”,修改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建立交通运输领域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机制,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高的要加大抽查力度,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可适当减少抽查,实现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部门联合抽查中常态化运用。

深化“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要求,依法编制我交通运输信用信息补充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推进信用管理创新,在公路工程建设领域积极探索新的信用激励措施。扎实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培训工作和诚信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等诚信宣传活动。

扎实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将“互联网+监管”数据归集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中,及时填报监管数据与监管信息,有效利用“互联网+监管”信息改进监管的方式方法。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业务管理系统与信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等监管方式的系统对接、业务协同与资源共享,不断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实效性。

(十五)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及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山西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要求。按照省、市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团队作用,为行政决策和行政诉讼提供法律意见和法治保障。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及队伍建设。

(十六)加强执法工作的监督。加大对综合执法机构的履职和运行、实施《行政处罚法》和《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执法队伍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规范执法人员公正文明、廉洁自律的执法行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提升公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

(十七)强化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暂行办法》,做好有关评价和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相关解读:《阳泉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