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交通运输局

阳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批复局属各财政预算单位2019年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5 发布机构:阳泉市交通运输局

    

局属各财政预算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阳财预[2019]19号”文件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将局属各财政预算单位2019年预算予以批复,并就加强预算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算执行原则 

  1、严格预算标准,强化预算约束。各单位支出均不得突破财政预算标准。 

  2、严格执行预算项目,全面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及工程招投标制度。 

  二、申报预算要求 

  局属各单位上报申请财政预算或调整支出预算文件时必须详细说明,由局财务科审核汇总,分管领导、局长签批后统一上报市财政局。 

  三、规范预算执行 

  要继续深化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改革,衔接好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在资金拨付核算报表时正确使用经济科目。今年批复部门预算支出按照保障方向分类划分为人员、公用、运转、民生、偿债、事业发展、建设项目等七类。各单位要认真领会政策精神,规范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 强化预算约束 

  人员支出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省统一的工资津补贴标准,严格按照财政核定的社保缴费基数测算及缴纳社会保险费。各部门单位不得擅自提高工资津补贴标准,不得超过财政核定范围提取社保缴费。 

  运转类支出方面,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差旅、会议、培训、“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五、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 

  经交通局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包括“三公经费预算、决算等,局属各单位应当在收到批复后二十日内分别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和财政平台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单位预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等重要情况作出说明。要主动公开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绩效目标等信息,更好地发挥预算公开对于规范管理、深化改革和强化监督的促进作用。 

  六、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范围,注重评价结果运用 

  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扩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加强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强化对重点民生支出和重大专项支出的绩效评价。今年要重点选取民生类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自评,注重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发现和改进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单位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的前提下,要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和均衡性,结合本单位的年度工作,科学合理安排支出计划,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