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交通运输局

阳泉市交通运输局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联合开展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6 发布机构: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辖区内各相关交通运输经营企业:

根据《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山西省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市监信用函〔2025〕66号)安排及年度计划,决定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从6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市辖区内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抽查比例100%。

三、检查依据和内容

(一)检查依据

1.市交通运输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阳政办发〔2022〕34号)等。

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检查内容

1.市交通运输局:许可经营事项、经营条件、经营行为、安全生产等进行检查。

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事项的检查。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市交通运输局:对市辖区内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许可经营事项、经营条件、经营行为、安全生产等进行检查。

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企业登记事项的检查。主要包括: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经营(驻在)期限、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等内容。

(二)抽查方式

参与跨部门联合抽查的成员单位要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进行摇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匹配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确保随机抽查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抽查结果公示

各部门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认真细致准确填报检查信息,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和门户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各部门要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依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抽查后续处理

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跨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严格执行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组织联合抽查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部门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二)严守工作纪律。监督抽查要严守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要求,严格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被检查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不得参加任何参观或宴请。

(三)做好宣传引导。抽查部门要借助互联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加强宣传报道,主动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及时公开“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集中公布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提高监管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切实形成宣传声势,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阳泉市交通运输局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