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一流创新生态推进阳泉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阳办字[2020]9号),围绕省市经济工作安排部署,特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2021-2023年行动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按照总书记对科技工作“四个面向”的要求和“四抓”指示,紧紧围绕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坚持政策支持、示范引领、平台促进、项目支撑相结合,坚持尊重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规律,加强产学研合作平台建设,建立科研项目储备遴选清单,培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技术经理人队伍,活跃技术市场促进技术交易,建立科技成果评估评价机制,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基础完善、两年拓展提升、三年基本成型的建设目标,建设阳泉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实现研发机构集聚进园。围绕全市七大产业板块重点领域引进消化一批优秀科技成果,建立一批重点产学研合作平台,培养一批较高层次的专业性科研及服务人才。健全省市县三级科技成果转化联动机制、科技人才集聚和培育机制、项目储备和配套机制,培育壮大技术经理人和科技专员队伍,建成各级各类科技服务平台互通互联,各类创新服务业态互联互补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到2023年,科技创新项目储备达到1000项以上,产业技术重点人才储备200人以上,培育50个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主体,培养500名专业技术经理人。
三、工作任务
1、建设阳泉市产业技术研究院。选择适宜场地建设阳泉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由阳泉市区域创新促进中心运营,备案事业单位。主要开展各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展示,推广、交流活动,发挥好宣传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实现研发机构集聚进园。一是集聚清研阳泉、北邮研究院、北大产学研中心等一批外埠高素质科技服务团队和本地科技服务团队;二是合作引入一家国家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专业化成果转化工作;三是集成项目库、人才库、专家库和各类政策资源、金融资源、服务资源,形成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四是要依托我市现有产业资源,紧跟技术前沿动态,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强与C9院校的技术交流,促进产学研合作交流,鼓励技术市场交易,活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同时,各县区科技部门要统筹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利用自身优势协同跟进,形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良好创新生态。
2、实施一批高质量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建立科研项目储备和分级遴选机制,立足我市现有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七大产业板块,一要建立创新项目库,鼓励企业提出项目建议和项目需求,企业创新性项目要及时报备入库。二是科技部门对入库项目采取分级遴选机制,建立市级项目申报指南,对遴选层级较高的项目优先推荐省科技项目支持,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三是所列项目要符合区域产业规划,项目要及时取得所在地县区政府的支持。四是项目的成果特征要明显,转化成效可评价,制造业实体经济为主导。
3、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主体。示范主体包括示范基地、企业和中试基地以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申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主体要注重自身成果专利、自有研发平台以及与院校合作机制的匹配。对示范主体采用“宽进严管动态调整择优补助”的管理模式。“宽进”是指只要符合认定条件的主体均可进入示范行列,鼓励企业主体积极申报,做大基础企业数量;“严管”是指引导进入示范主体的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高质量发展;“动态调整”是指补充与淘汰相结合,特别是加强考核评估,授牌不搞终身制;“择优补助”是指对入列的示范主体中成绩突出者给予资金补助,补助金额要与企业在科技成果产出、研发、登记、转化过程中的自身投入相结合,按比例给予补助,不搞一刀切。
4、建立技术经理人制度,培育技术经理人队伍。技术经理人队伍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专业队伍,也是近年来我市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的瓶颈之一。特别是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我市在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产业方向上,需要大量的具备专业化水准的技术经理人助推产业发展。加强技术经理人培训,建设一支懂技术交易规则、能高效开展技术中介服务的人才队伍,推进我市技术、人才、项目信息交流,对接市场需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全市技术市场发展打开渠道。各类专业化园区、创业园、孵化器、创客空间都要配备一定数量技术经理人;在各类科技服务机构、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培养职业化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理人培训重点覆盖园区、孵化器、创客空间、科技服务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到2023年,实现全市重点机构、重点企业技术经理人培训全覆盖,培育技术经理人500人次。同时,积极对接国家级平台,进一步完善我市技术转移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5、完善科技成果评估评价机制。鼓励社会中介机构引进科学公正的科技成果评估、评价系统,服务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采取市场化机制运作,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鼓励我市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中介机构利用自身优势,组织行业领域专家或专业力量开展评估评价。评价结果通过公证部门给予确权。鼓励行政事业单位、自然人、重点是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和在山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登记,对进入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系统的科技成果评价直接费用给予适当补助。探索开展阳泉市首台套、首批次新产品认定工作并视其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6、活跃技术交易活动。每年要视具体情况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大型科技成果发布交易活动,组织若干次精准对接活动。鼓励市内外科技中介机构主动参与科技成果的引进和对接服务,对成功落地成果或项目,按合同投资到位额给予5%的奖励(上限100万元),重大项目引进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奖励。
7、充分发挥行业联合机构在技术合作交流中的作用。围绕七大产业和细分领域,采取加强、重构、新设等方式引导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行业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进而充分发挥行业社会组织在技术交流、成果交易、信息共享、协同创新中的作用。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由市科技局牵头,各县区、各部门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领导机制,实行科技成果转化联席会议事制度。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联络交流平台,促进信息互通,项目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格局。
2、加大科技投入。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各方面的努力和经费投入,不只是科技项目的引导示范,科技平台升级,科技中介服务的加强和能力提升,科技创新水平提高都需要上台阶,上水平,因此科技投入必须加大并与发展相匹配。2021年要重点保障阳泉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建设及运营资金。
3、加强协同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系统工程,科技部门要牵好头,做到引领示范。要抓好部门协同,市县互促,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共同推进的合力。
阳泉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