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部委《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省、市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阳泉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活动,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现面向全市各社会组织发出如下倡议:
一、注重党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全市各社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认真学习党和政府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一系列通知要求,吃透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树立“主人翁”意识,坚持党员带头引领,做好典型示范,踊跃参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相关行动,为社会组织领域正本清源贡献自身积极力量。
二、严守合法底线,抵制非法组织。全市各社会组织要严格对照《通知》要求,坚决做到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等便利;不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要采取有力举措,切实加强各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管理,引导会员依法依规参加各类社会组织活动,增强甄别意识和警惕性,不得参加非法社会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不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
三、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抵御能力。全市各社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系统性开展非法社会组织关联问题自查。要积极行动起来,及时召开会长办公会、理事会、有条件的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迅速将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传达到所有分支机构、会员及每位工作人员,确保社会组织及分支机构与非法社会组织划清界限,绝不参与各类非法活动。
四、积极响应号召,加强宣传引导。全市各社会组织要通过公开发布行业倡议等方式,发动广大会员单位积极响应动员号召,广泛参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要积极向市县民政部门举报,持续挤压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空间,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要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会员单位宣传渠道等,加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宣传报道,加大对合法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发挥的宣传力度,树立社会组织健康向上正面形象,为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营造良好氛围。
阳泉市民政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