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企业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下达时间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1
山西威能煤层气开发有限公司
(阳)能源罚〔2024〕2号
2024年8月13日
山西威能煤层气开发有限公司缺少安全警示标识、缺少五色图、缺少电力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一条及《山西省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罚款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