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瑞星代表:
感谢您对我市清洁取暖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
市能源局清洁办于2022年6月7日接到政府督查办转来您的《关于完善农村清洁取暖工程的建议》,6月8日与您电话进行了对接沟通,并于7月7日 ,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您工作单位,就您对清洁取暖工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座谈、交流和沟通,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建议的回复
针对您提出的清洁取暖方面的建议,我们全部虚心采纳。阳泉市能源局作为现全市清洁取暖工作牵头单位,汇总回复如下:
(一)继续按照“个人合理承担,政府适当补贴”的方式执行冬季清洁取暖补贴政策,鼓励居民使用清洁取暖模式。
当前制约清洁取暖可持续发展最大阻力是资金问题,近年来,各级财政投入巨资帮助群众实现煤改清洁能源,并以
各种形式提供补贴,帮助群众冬季清洁取暖。根据此前部署,补贴政策时效为2018-2020年,三年期满后,若没有额外改造任务,中央财政补贴将退出,地方政府自行承担,实际上,清洁取暖运行补贴费用单独依靠地方财政难以为继,目前全省尚未开始执行清洁取暖退坡政策,我市一直按照“个人合理承担,政府适当补贴”的方式执行冬季清洁取暖补贴政策,国家、省、市和县区财政一直给予农村居民用户清洁取暖运行补贴。同时,我市积极申请将清洁取暖运行补贴纳入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低碳发展等相关预算支持范围,有效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长效补贴机制。
(二)加大清洁取暖改造力度,扩大煤改电、煤改气覆盖范围。
2017年以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了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城市建成区采用集中供热,其余有条件的地区实施了煤改电、煤改气,不具备改电、改气条件的地区实施了煤改甲醇和煤改生物质,目前,全市已完成热源侧改造28万余户,基本覆盖了全市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所辖县及农村地区,实现了燃煤散烧的替代。
2022年,我市继续推进清洁取暖热源侧动态改造工作,要求各县区精准做好“确村确户、查漏补缺”工作,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选择清洁取暖改造(优化)技术路径,有序安排施工改造(优化),尽早尽快安排招采、改造(优化)、验收和保供工作。同时,要求商业营利性机构、村委会(居委会)以及其他非营利性机构实施散煤清洁替代改造,务必在采暖季前具备使用条件。
(三)做好清洁取暖设备的售后服务保障,用户在用设备出现损坏、质量问题,有专业队伍及时处理。
我市在实施清洁取暖工作时始终严格把控工程质量安全,包括设备的供应、安装、售后服务以及与其相关的监理服务,对实施企业提供不合格设备产品或售后服务质量差的行为及时处理。但个别企业的设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情况偶有发生,所有采暖设备在运行中存在或出现问题时,都会安排安装施工企业售后服务及时派遣维修人员到现场解决居民采暖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但随着清洁取暖质保逾期设备的逐年增加,居民报修频次逐年上升,但运维主体缺失、维修成本较高、安全管理悬空的问题十分挡手。下一步,我们计划按照省清洁取暖办的要求,以县(区)域为单位,依托合法电力、燃气、热力、甲醇、生物质颗粒、洁净煤供应企业,公开、公平选择清洁取暖运行管理和维护检修主体,构建“企业主体、政府监管”运营模式,负责清洁取暖运行、设施设备检验和维修服务保障、能源调度保暖保供、清洁取暖政策宣传、安全教育和舆情处置等工作,逐步实现清洁取暖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管理,实现可持续运营。
(四)不具备煤改电条件的地方,就近建设一批燃料生产、加工点,利用农村废弃木材、秸秆等可燃物材料生产或加工物质燃料,降低运输成本,减轻用户负担。
我市有不少偏远农村不具备煤改电、煤改气条件,如盂县部分农村地区,在选择技术路径上,实施了生物质成型燃料+环保炉具的取暖方式替代散煤。我市冬季供暖生物质颗粒燃料需求较大,全市范围只有盂县西烟镇设立了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厂,生产能力仅1万吨,大部颗粒分由山东、河北外地供应商供应,运输距离远、配送时间长、供应不及时、市场价格高,急需建立本地储备加工基地,急需建设资金的扶持。我们多次向市政府提出建议,安排建设我市本地生物质加工储备基地,在资金投入方面给予支持,并要求盂县要大力推进生物质颗粒生产和储存项目建设,确保采暖季居民用户生物质颗粒的取暖需求。
(五)农房节能改造,提高清洁取暖效果。
关于推进农村房屋节能改造的问题,我们在去年的工作方案中就做了安排,要求重点改造一批性价比高的农村常驻户、特别是困难群体住宅,增加门窗、墙体、顶部、底部的保暖性,逐步减少能源消耗量,降低取暖直接成本、提升取暖效果,但由于涉及市住建部们,市里和县区建成区楼房的节能改造工作去年才完成,住建部门一直未顾得上实施农村房屋的节能改造工作。
今年的方案中已经做了安排,要求各县区(高新区)筹措资金,对城镇和农村老旧住宅节能改造给予财政资金奖补,制定改造方案,确定保温材料易获得、节能效果好、农民能承受的农村老旧房屋节能改造路径,补齐农村老旧房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短板,逐步减少能源消耗,降低农村居民取暖成本支出,提升取暖效果。
(六)妥善做好煤改区散煤处理后续工作。
近年来,我市一直未间断加强禁煤区建设,实施散煤管控督导工作,特别是2021年,下发了一系列散煤管控、散煤清零方面的管理文件和督办函件,市清洁取暖办组织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各县区和乡镇及村社督导督查至少13余次,全市的散煤存煤大幅度减少,目前盂县和平定县还有不少散煤未彻底清理,采暖季还有个别用户使用散煤取暖。今年,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散煤清零工作,具体实施由各县区组织,原有散煤存煤的收购处理办法由各县区制定政策。要求对完成改造正常运行的改造户的散煤要坚决予以彻底清理,对商铺、超市、餐饮、住宿、洗浴、理发、流动餐厅燃用散煤的,要坚决予以禁止。对居民使用散煤取暖做饭的,要逐户实施应急管控或替代措施,坚决杜绝“一刀切”。
二、我市清洁取暖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市的清洁取暖工作是从2017年开始的,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和有关部门、企业的通力配合下,按照年度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清洁取暖工程各项工作,目前,基本完成了全市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清洁取暖作为一个新事物,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确实出现过基层群众投诉和代表委员们所反映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有供热、供气、供电和燃料供应不足、不稳、不及时的问题;有取暖设备出现故障维修不及时的问题;有补贴不及时到位的问题;有补贴太少群众用不起的问题;有宣传指导不到位群众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有散煤未彻底清零出现复烧复燃污染环境的问题等等。
针对这些问题,市委、市政府和市能源局高度重视,市清洁办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协商沟通,积极深入基层进行调研了解具体情况,并向市政府有关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于2022年4月29日下发了《阳泉市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通过推进热源测改造由面向点深入扩展,提升清洁能源供给能力,强化保暖保供工作落实机制,努力降低清洁取暖运行成本,深化“禁煤区”建设进程,促进清洁取暖工作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要重点实施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有序组织实施清洁取暖改造(优化)工程。各县区(高新区)要精准做好“确村确户、查漏补缺”工作,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选择清洁取暖改造(优化)技术路径,有序安排施工改造(优化),尽早尽快安排招采、改造(优化)、验收和保供工作。对已完成改造但不能稳定运行的、散煤复烧问题突出的区域,本着解决降低居民取暖成本、提高设备使用率、解决改造后设备闲置不用或弃用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选择更加优化的清洁取暖技术路径,自筹解决优化资金,有序安排优化改造、验收和保供工作。同时,组织所有商业营利性机构、村委会(居委会)以及其他非营利性机构实施散煤清洁替代改造,务必在采暖季前具备使用条件。要协调有关企业解决改造和优化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暖季前,具备通电、通热、通气和各种燃料供应到位等使用条件。
二是分批做好农村老旧房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各县区(高新区)要筹措资金,对城镇和农村老旧住宅节能改造给予财政资金奖补,制定改造方案,确定保温材料易获得、节能效果好、农民能承受的农村老旧房屋节能改造路径,分期分批实施农房改造,补齐农村老旧房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短板,逐步减少能源消耗,降低农村居民取暖成本支出,提升取暖效果。
三是进一步强化散煤管控防止散煤燃烧。各县区(高新区)要全面履行对本辖区散煤管控的主体责任,强化各级禁煤包保责任制,压实各乡镇(街道)和村委会(社区)的散煤管控直接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的现场直接管理职能作用。对完成改造正常运行的改造户的散煤要坚决予以彻底清理,对商铺、超市、餐饮、住宿、洗浴、理发、流动餐厅燃用散煤的,要坚决予以禁止。对居民使用散煤取暖做饭的,要逐户实施应急管控或替代措施,坚决杜绝“一刀切”。
四是全力做好各类清洁取暖能源保供工作。各县区(高新区)要根据居民清洁取暖改造台账,结合气候条件、能源供需和价格变化等情况,在做好电力和热力稳定供应的同时,合理预测并储备落实天然气、煤层气、甲醇、生物质颗粒、洁净煤等取暖用能。在采暖季前,各燃气公司、燃料公司要与上游签订气源、燃料的采购合同;各县区(高新区)要与燃气、燃料供应企业签订具体的保供配送合同。建立完善各类能源保供应急预案,适时启动“压非保民”。足额、足量、及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清洁取暖用能需求。
五是努力培育清洁取暖运营管理市场主体。以县(区)域为单位,依托合法电力、燃气、热力、甲醇、生物质颗粒、洁净煤供应企业,公开、公平选择清洁取暖运行管理和维护检修主体,构建“企业主体、政府监管”运营模式,负责清洁取暖运行、设施设备检验、维修保险服务保障、保暖保供调度、清洁取暖政策宣传、安全教育和舆情处置等工作,逐步实现清洁取暖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管理,实现可持续运营。
六是进一步优化完善清洁取暖补贴政策。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下拨国家运行补贴、省级清洁取暖专项奖补资金和市、县区(高新区)配套资金,并适时调整、优化市、县区(高新区)两级资金配套政策,实施差异化运行补贴,尽可能使居民取暖成本与往年同期水平持平,尽可能使不同路径清洁取暖运行成本基本相近,尽可能减少清洁取暖改造后设备闲置弃用或少用的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用得起、用的好、用得放心。各县区(高新区)应加大筹措资金力度,对燃气、燃料保供企业价格倒挂给予补贴,保障企业能正常稳定运营。
七是积极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各级要按照《阳泉市清洁取暖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明确牵头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措施落实,完善舆情台账,做好收集整理、登记报告、跟踪分析、应对处置、回应反馈等工作,规范处理处置各类舆情。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八是尽快清理完成工程运行拖欠款。按照《山西省“煤改电”“煤改气”补贴清欠工作方案》要求,在全面摸排拖欠“煤改电”、“煤改气”、集中供热、“煤改甲醇”、“煤改生物质”以及洁净煤企业的工程款和能源款底数的基础上,各县区(高新区)要积极筹措资金,严格按照工程合同和供应合同及时拨付企业工程改造和运行补贴资金,保证企业正常运转,确因财政困难,无法及时拨付的,要达成清欠合同(协议),或签订付款承诺书,切实稳定相关企业预期,避免出现能源、燃料减供停供,防止引发舆情事件。
九是有效发挥保暖保供协同机制职能。各级、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按照《阳泉市冬季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协同机制工作方案》的安排和要求,发挥“双保”协同机制的督导、督查、督促、指导、协同、调度职能,县区政府、成员单位、供应主体三个方面要发挥和调动积极性,认真落实“签订合同、锁定量价、发放补贴、运维安全、动态监测、处置预案、跟进落实、督导督办”八个环节,全力保障清洁取暖用热、用气、用电需求,全力保障清洁取暖甲醇、生物质颗粒、洁净煤供应,坚决杜绝人为减供、断供、停供情况,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度冬。
十是认真做好清洁取暖绩效评价工作。各县区(高新区)要委托第三方机构,由财政部门牵头对年度清洁取暖工作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成本效益等进行绩效评估,确保达到预期效益,确保清洁取暖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全市清洁取暖的绩效评估工作,由市各职能部门分别牵头落实,由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汇总上报。
我们唯有不断听取基层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不断总结经验教训,适时调整、紧抓落实,才能把清洁取暖这项民生工程办好,争取做到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欢迎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清洁取暖工作。
阳泉市能源局
2022年7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