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1 发布机构:
  关于下达2020第二批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盂县、郊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031号)文件,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强化“项目为王”导向,现将农业标杆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完善管理制度,把农业标杆项目的实施管理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明确管理职责。农业标杆项目按照省厅统筹指导、市级负总责、县级抓落实的管理职责分级分工推进。市农业农村局为项目监管的责任主体,承担辖区内项目推荐、批复验收、项目调度、绩效自评价和项目总结等工作。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于7月31日前将省级补助资金项目总体实施方案以县(区)农业农村局正式文件报市局计财科和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三、严格跟踪问效。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管理职责权限,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评价体系,强化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经常性开展项目督促引导服务。要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制定绩效自评价方案,及时组织开展项目自评和考评。要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作为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 2020年第二批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目标任务

和资金安排计划表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0713 

 

 

 

 

附件:

2020年第二批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目标任务和资金安排计划表

单位

补助金额

(万元)

任务清单

合  计

488

 

盂县农业农村局

244

补助盂县西烟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园建设

郊区农业农村局

244

补助阳泉市城郊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