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动物防疫补助
资金计划的通知
平定县、盂县、郊区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矿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省动物防疫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19〕7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动物防疫补助资金199.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无害化处理101.8万元,省财政97.4万元(强制免疫24万元、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经费73.4万元)资金计划和项目实施指导意见下达你们(详见附件)。其中:市级82.4万元,平定县39.59万元,盂县12.4万元,矿区0.87万元,郊区63.94万元。
各县(区)要按照此次下达的实施方案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农业厅印发的《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晋财农【2017】164号)有关规定,加快项目实施速度,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要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和总结工作,全面分析总结项目执行情况。项目实施总结报告于2020年12月2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
附件:1.2020年阳泉市中央、省动物防疫资金计划和任务清单分配表
附件:2. 2020年山西省省级动物防疫强制免疫、强制扑杀补助经费实施方案
附件:3.2020年山西省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实施方案
附件:4.2010年山西省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实施方案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