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第二批)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平定、郊区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盂县农业农村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第二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0〕68号)文件精神,现将中央2020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第二批)资金156.4万元下达你们,其中平定县101.4万元,盂县19.3万元,郊区35.7万元。具体项目资金计划及任务清单详见附表。 各县(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要根据省下达的任务清单和资金安排数,按照省财农两厅制定的《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晋财农〔2017〕114号)、省农业农 村厅制定的《关于修订完善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农财发〔2017〕47号)以及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等文件要求,细化分解任务,确定实施主体,批复实施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保证项目安全实施,确保项目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各县(区)计财部门和有关业务单位于10月30日、12月30日前分别将项目资金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对口报送市局计财科和局有关项目主管单位。对享受农民合作社等补助政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要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及时报送相关补贴发放情况。
附件:1.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安排总表 2.2020年中央财政(化肥减量增效)资金计划及任务清单 3.2020年中央财政(耕地质量提升)资金计划及任务清单 4.2020年中央财政(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资金计划及任务清单 5.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阳泉市) 6.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阳泉市平定县) 7.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阳泉市盂县) 8.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阳泉市郊区) 附件1: 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安排总表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