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山西省阳泉市晋东公证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的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
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部门:_山西省阳泉市晋东公证处__
序号 |
所属单位名称 |
1 |
山西省阳泉市晋东公证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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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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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公开表后附)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山西省阳泉市晋东公证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山西省阳泉市晋东公证处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453.71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58.97万元,增长14 %,主要原因是:经营收入增加。支出总计346.29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5.32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山西省阳泉市晋东公证处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53.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88万元,占31%;经营收入308.82万元,占69%。
三、山西省阳泉市晋东公证处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46.2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88 万元,占42 %;经营支出201.41 万元,占58 %。
四、山西省阳泉市晋东公证处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与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58.97 万元,增加14%。主要原因是:经营收入增加,人员工资增加。支出增加5.32 万元,增加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五、山西省阳泉市晋东公证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 %,与2018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9.59万元,增加7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安全支出118.15万元,占83%; 养老保险支出18.91万元,占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8万元,占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4.59 万元,支出决算为346.2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4.86 万元,支出决算为144.8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一人退休。经营支出预算年初预算数239.7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减少的原因为大厅的装修费在2019年为支付完成。
六、山西省阳泉市晋东公证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88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0.67 万元,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各项保险费用;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各增加7.23 万元,增加5 %。公用经费2.76 万元,包括:工会经费等 ;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各增加0.91万元,增加49 %。
七、山西省阳泉市晋东公证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是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列支经营支出。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处无此项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处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处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 ,共有车辆3 辆,价值52.08 万元。
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 辆,价值52.08 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