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司法局

阳泉市法律援助中心2020年决算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1-09-18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第一部分   阳泉市法律援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中心根据阳编办字[2001]16号批复文件于2001年10月正式成立,中心为正科级参公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编制共6名,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协调和实施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法律援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负责组织、指派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负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统计、上报,开展调查研究,收集信息资料,总结推广经验;负责法律援助档案、资料的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部门:阳泉市法律援助中心

  序号

  所属单位名称

  1

  阳泉市法律援助中心

   

  2

   

  3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注:如果公开表中某张表是空表也要挂空表,并附说明,格式如下图所示: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可根据实际情况附图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98.03万元、支出总计98.1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1.3万元,增加13.03%,支出总计增加9.67万元增加10.94%。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项目经费法律援助业务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98.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03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16万元,占比68.46%;项目支出30.94万元,占比31.5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8.03万元、支出总计98.0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1.3万元,增加13.0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0.65万元,增加12.19%。主要原因是法律援助业务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8.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65万元,增加12.19%。主要原因是法律援助业务经费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55.94万元,占比57.06%日常公用经费11.22万元,占比11.4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8.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87.56万元,占89.32%;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万元,占5.01%;卫生健康(支出2.28万元,占2.33%;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3.27万元,占3.3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没有的项可不列举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99.95万元,支出决算9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8%。其中: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87.86万元,支出决算为8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6%,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由于疫情法律援助案件结案延迟,所以法律援助援助业务经费支出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5.96万元,支出决算为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78万元,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5.9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5.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2万元 

  与2019财政拨款的基本支出决算数71.88万元相比,减少4.72万元,减少6.57%。包括:人员经费55.94万元,减少7.8万元,减少12.2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63万元,减少7.77万元,减少12.2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1万元,减少0.03万元,减少8.86%;公用经费11.22万元,增加3.08万元,增加37.89%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5万元,支出决算0.35万元,完成预算的18.97%,比2019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2.1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35万元,占0.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万元,占 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今年组团 0 个,累计  0人次,无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0.1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20年无接待团次,无接待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9年增加3.73万元,增长49.79%。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阳泉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类1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24.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4.86%。

  组织对“法律援助业务经费”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7万元。2020年以来,阳泉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司法局党组的领导下,完成了2020年绩效目标自评。我中心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财务进行管理,资金的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经费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部门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各项制度能有效执行。通过加强绩效管理,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促进了法律援助中心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法律援助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7分。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4.37万元,完成预算的81.2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法律援助案件数完成>200件;二是法律援助覆盖率较上年提升5%;三是法律援助案件办案及时,办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统筹服务资源;二是推动“实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落到实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抓好能力素质建设,推进队伍专业化水平;二是严格执行资金的使用申请与审批制度。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阳泉市法律援助中心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附《2020年度会计管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绩效评价报告以附件形式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阳泉市法律援助中心2020年项目支出自评报告.xls

   阳泉市法律援助中心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