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司法局

阳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2-10-13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省、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收治和调遣工作;负责戒毒场所所政管理,依法组织实施对戒毒人员的执行管理、教育矫治、警戒、习艺劳动、戒毒医疗、生活卫生防疫等工作,有针对性的进行生理、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职业技能培训,维护场所的秩序安全和稳定;负责戒毒工作事业经费、财政专项经费、基本建设投资等计划的编制、申报与管理使用;负责戒毒场所财务、装备和基建工作;负责所属戒毒企业的生产规划、生产立项、产品开发的申报及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民警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民警职工的教育培训、立功创模和精神文明建设及警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所近期及中长期规划和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考核、奖惩等目标管理工作;参与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强制隔离戒毒与戒毒康复、社区康复的衔接机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内设13个机构,含办公室、政治处、行政科、财务科、生产科、管理科、教育科、生活卫生科、卫生所、警戒科、戒毒一大队、戒毒二大队、戒毒三大队。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阳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收入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阳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可根据实际情况附图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114.88万元、支出总计2632.7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83.99万元,下降8.00%,支出总计增加228.76万元,增加9.52%。减少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减少且无其他收入;增加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114.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4.88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63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6.40万元,占比55.32%;项目支出1176.34万元,占比44.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14.88万元、支出总计2249.2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48.99万元,下降6.5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14.65万元,下降0.65%。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控制,保障资金合理使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49.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43%。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65万元,下降0.6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其中,人员经费1220.85万元,占比54.28%,日常公用经费235.55万元,占比10.47%。项目支出792.82万元,占比35.2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49.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3万元,占0.19%;公共安全(支出1981.90万元,占88.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18万元,占6.77%;卫生健康(支出47.94万元,占2.13%;住房保障支出62.97万元,占2.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642.41万元,支出决算224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4.23万元,支出决算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基层党建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4.28万元减少0.05万元,减少1.17%,主要原因基层党建经费减少;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1424.32 万元,支出决算为1981.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 %,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较2020年决算2059.41万元减少77.51万元,减少3.76%,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01.12万元,支出决算为15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 %,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等。较2020年决算95.41万元增加56.77万元,增加59.50%,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47.66万元,支出决算为4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 %,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较2020年决算43.84万元增加4.1万元,增加9.35%,主要原因是缴存基数增加,经费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65.08万元,支出决算为6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6%,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较2020年决算60.93万元增加2.04万元,增加3.35%,主要原因是缴存基数增加,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6.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20.8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86.97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1082.78万元相比增加104.19 万元,增加9.6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88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64.58万元相比减少30.7万元,减少47.53%;卫生健康支出47.94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43.84相比增加4.1万元,增加9.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18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95.41万元相比增加56.77万元,增加59.5 %。住房保障支出62.97万元与2020年决算60.93相比增加2.04,增加3.35%。

 公用经费235.55万元,包括:办公费18.10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14.2相比增加3.9万元,增加27.46%;印刷费7.47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3.28相比增加4.19万元,增加128%;咨询费3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增加3万元,增加100%;水费1.25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1.26万元相比减少0.01万元,减少0.79%;电费4.15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4.2万元相比减少0.05万元,减少1.19%;邮电费8.13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6.36万元相比增加1.77万元,增加27.83%;取暖费52.8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35.52万元相比增加17.28万元,增加48.65%;物业管理费11.46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3.13万元相比增加8.33万元,增加266%;差旅费3.83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4.94万元相比减少1.11万元,减少22.47%;维修(护)费0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0.22万元相比减少0.22万元,减少100%;培训费4.52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2.2万元相比增加2.32万元,增加105%;专用燃料费0.11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增加0.11万元,增加100%;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0.38万元相比减少0.38万元,减少100%;劳务费15.18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39.66万元相比减少24.48万元,减少61.72%;工会经费10.85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9.92万元相比增加0.93万元,增加9.38%;福利费18.98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17.35万元相比增加1.63万元,增加9.3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1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6.96万元相比减少0.75万元,减少10.78%;其他交通费用62.97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58.45万元相比增加4.52万元,增加7.7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54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3.01万元相比增加3.53万元,增加117%;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0.16万元相比减少0.16万元,减少10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6万元,支出决算6.21万元,完成预算的49.29%,比2020年7.34减少1.13万元,下降15.40%,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6.21万元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2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今年组团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2.6万元,支出决算为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2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1年共接待0团次,0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5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20年211.2万元增加24.35万元,增长11.5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13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9.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9.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财政批复阳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绩效目标有7个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资金792.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7.49%。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费103.04万元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共涉及资金103.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76%。

2021年全年强戒人员生活费项目本级预算安排为度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金126.75万元。

2021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费项目支出103.04万元实际使用率为81.29%。

山西汇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阳泉市司法局委托,于2022年8月25日至9月30日对阳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费126.75万元进行了绩效复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2021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费项目预算资金全部及时到位,确保了阳泉市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顺利开展。单位加强日常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深入市场,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和效益,着力改善医疗防疫条件,做到防治结合,保障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生活和健康医疗。

   (2) 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组织对强戒人员生活费项目开展了部门复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03.04 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运行绩效目标良好。

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我所戒毒人员生活费使用情况良好。我们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监督,预算执行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资金安排合理,达到了预期效果。

同时为了最大程度地发挥财政资金投入的效率性、效益性,本单位一方面加强项目预算,另一方面加强内控建设,进一步明确规范业务流程,严格内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阳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强戒人员生活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3)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结果为:88.2分,评价等级为“良”。 经过综合分析评价, 2021年阳泉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费项目符合阳泉市戒毒工作的规划和要求,项目立项规范,依据充分,业务管理工作制度基本健全,保证了强戒人员生活质量,提高了戒毒康复效果。但在预算执行、项目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阳泉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费绩效评价报告.doc

             戒毒人员生活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

             阳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