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提质增效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9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各县(区)司法局:

现将《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提质增效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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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4月14日

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

工程“提质增效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2023 年开展惠民工程“提质增效年”活动安排部署,全面提升惠民工程服务质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根据《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提质增效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司办发〔2023〕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府系统抓落实提高执行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司法厅党委“优环境、惠民生、转作风、抓落实”专题扩大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提升惠民工程质效,为推动法治阳泉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二、目标要求

在全面完成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年度目标任务量的基础上,通过持续扎实开展惠民工程“提质增效年”活动,实现惠民工程服务环境全面升级,服务制度和管理机制更加健全,服务效能显著增强,服务队伍素质大幅提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促进惠民工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组织实施

各县(区)司法局组织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及县(区)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山西省司法厅关于下达2023年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山西省司法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2年“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司通〔2023〕22号)《阳泉市司法局阳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阳泉市2022年“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司发〔2023〕41号)精神,精心组织,紧盯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四、任务分解

  全市2023年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省定任务为:免费法律咨询12000人次,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数335件。各县(区)任务分别为:免费法律咨询均为2400人次,群众满意度95%以上;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数分别为:矿区35件,郊区60件,城区60件,平定县90件,盂县90件。

五、具体举措

(一)开展惠民工程服务环境提升行动

1.改善服务场所。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建设,改善服务环境,根据工作实际需求改扩建业务用房,合理设置功能区(室),配齐配强办公设备及便民服务设备设施,适应老年人、残疾人群体特点完善场所设施无障碍功能,规范、醒目设置惠民工程标牌标识,提升群众办事体验。

(二)开展惠民工程制度规范提升行动

2.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惠民工程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工作监管、资金管理、档案管理及内部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完善应急处置、追踪回访、跨部门联动研判及工作效能第三方评估等工作机制,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标准,为惠民工程实施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3.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全面登记、全程留痕制度。综合运用系统监控、电话询问、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惠民工程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工作成效评估、通报、奖惩制度,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

(三)开展惠民工程服务效能提升行动

4.拓展服务内容。引导免费法律咨询值班人员在做好法律咨询解答、司法行政业务及法律服务需求指引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协助开展人民调解、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实现矛盾隐患就地化解,舆情动态即时掌握;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素养,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实现“多件事一次办”。

5.改进服务模式。变“被动式”坐等咨询为“主动式”综合法律供给,定期组织值班法律服务人员进村入企开展普法讲座、法治体检等活动。全面推行“前期全方位普法、中期精准法律服务、后期有效跟踪回访”的闭环式运行模式,进一步提升服务科学化水平。要加强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要醒目设置掌上平台二维码标志,指导咨询群众扫码关注,通过平台获得便捷咨询服务。

6.延伸服务阵地。在现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免费法律咨询固定服务地点的基础上,增设流动服务站点。以乡镇集会日、大型集体活动日等为契机,在人流密集地带,灵活机动增设免费法律咨询站点,主动贴近群众靠前服务,真正实现为民服务零距离。

7.推行便民举措。开通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优先解答、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于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通过电话预约受理、邮寄办理、网上受理、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提供服务;切实落实首问首办、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以及“代受理”、“点援制”等便民举措;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告知承诺制,让群众办事更加省时省事省心。

(四)开展惠民工程队伍素质提升行动

8.充实服务队伍。各县区要组织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值班人员能力素质大起底,通过一线看、见面谈、群众议等方式,近距离观察识别工作人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综合考量政治素养、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及敬业精神等各方面因素,吸纳一批、保留一批、淘汰一批,同时注重优化队伍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进一步夯实人才支撑。

9.开展业务培训。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分级分批组织开展惠民工程业务培训,通过集中授课、业务研讨、案例教学及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重点围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专业知识、制度规范、风险防控、舆情管理、群众工作及服务礼仪等内容对惠民工程管理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丰富培训形式,强化培训质量,全面提升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

(五)开展惠民工程社会影响提升行动

10.开展主题宣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村村行 服务群众零距离”主题宣讲活动,组织乡镇值班法律服务人员围绕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赡养抚养、入学就医、社会保障等农村群众关注的内容进行面对面入户宣讲,潜移默化培育农村群众对惠民工程的信赖度和首选度。

11.培育选树典型。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持续跟进工作进展,深度挖掘、总结提炼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成熟经验和先进做法,更好发挥典型引领作用;要开展惠民工程典型选树活动,遴选惠民工程示范站点和先锋岗,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和优秀案例,更好激发法律服务人员服务基层的热情,引导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风尚。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惠民工程是司法行政系统履行政府公共职能、践行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提高区域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水平的有力保障,省政府已列入“9+ 5”重大专项抓落实机制重点跟进督导事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好惠民工程“提质增效年”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靠前指挥,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督导,精心统筹谋划、认真组织实施,坚决打好惠民工程攻坚战。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区)司法局要认真制定惠民工程“提质增效年”活动行动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把压力传导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推动工作落实落地落细。要加强督导考核,对照任务清单逐项对账销号,对落实不力、质效不高的单位挂牌督办,督促整改,确保抓一件、干一件、成一件,日有精进、月有成效、年有收获。每月16日中午12点前应将上月15日-本月15日惠民工程工作进度上报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局对惠民工程进度逐月通报。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通过录制短视频、印制宣传标语和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对“惠民工程”进行广泛深入宣传;依托乡村广播、宣传栏和法律顾问微信群等,加大在乡镇(街道)和农村(社区)的宣传力度,营造“惠民工程”惠民生、暖民心、解民忧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惠民工程的知晓率、首选率。


    附件:2023年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四个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