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宣传部、各县(区)司法局,市直各单位:
今年5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八五”普法规划关于“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的部署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好“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主要内容
结合全党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宣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刻把握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重点学习关于产权保护、合同履行、维护市场秩序等相关内容,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活动时间
2023年5月1日-31日
四、重点安排
(一)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全面创优营商环境,以法治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助推市场主体提升年活动取得丰硕成果。
(二)结合全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开展“民法典进军营”活动 ,扎实组织民法典宣讲、法律咨询等法律拥军工作,有效提高广大官兵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三)在“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中,把民法典作为重要内容,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民法典学习宣传深入开展。
(四)以全市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为重点对象,开展“农村学法用法大讲堂”培训,打造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队伍,不断提升基层群众法治素养,推动“民法典进乡村”。
(五)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作用,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开展面向群众的民法典宣传活动。
(六)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深入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通过现场宣传、文艺演出、法律咨询、法治体检等更加鲜活、生动的方式,营造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
(七)组织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及全国普法新媒体矩阵组织的民法典知识竞答活动;各县(区)、市直各部门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发布民法典“以案释法”案例、开通在线普法直播等,带动全网开展民法典主题网上普法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安排,把宣传月活动作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有力抓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宣传月活动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把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作为评估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工作督导检查。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等制度,整合宣传资源,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共同行动的民法典普法格局。
(三)增强宣传实效。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坚持学用并举,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各项基层依法治理活动,以民法典为依据,组织开展村规民约修订、家规家训制定等活动,以良法促进善治,推动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提炼总结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活动总结于6月5日前报送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