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阳泉市法律援助“市域通办”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律师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为人民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便利,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利,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市域通办”工作,现将《阳泉市法律援助“市域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联系人:王锐 0353-2019148
邮箱:fyzx0353@163.com
阳泉市司法局
2025年3月6日
阳泉市法律援助“市域通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举措,促进法律援助服务更加便捷、优质、高效,市局决定开展法律援助“市域通办”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新法律援助供给模式,打破区域层级限制,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加强区域内法律援助机构的协调配合,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效率,实现法律援助事项“就近申请、全市通办”,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二、工作机制
法律援助“市域通办”是指在阳泉市范围内,法律援助受理和初审环节不受行政区划分,群众可向市域内任一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法律援助申请,通过内部协作机制,完成申请材料的接收、转交、审核、指派等相关工作。确保群众在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就近获取法律援助服务,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
三、适用范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条例》《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申请类法律援助案例。
四、工作流程
(一)接收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的法律援助机构为初审受理机构;决定是否给予法律援助、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案件或事项的法律援助机构为承办机构。
(二)初审受理机构的职责
1.与有受理权的承办法律援助机构联系,通报案情并就拟收材料协商一致;
2.负责申请材料接收及要件形式审查、材料真实性审查,对采取个人诚信承诺方式申请法律援助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应当承诺的内容和相应的法律责任,指导其填写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表和诚信承诺书;对申请人持有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和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证明材料也要进行审查;
3.申请材料齐全的,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机构公章的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充材料;
4.接收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按流程转交有管辖权的承办机构,并将法律援助申请表、经济状况说明表(包括采取个人诚信承诺方式的个人承诺书)、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等转交(邮寄)承办机构;
5.市域通办需要开展的其他工作。
(三)承办机构职责
1.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于3日内决定是否给予法律援助;2.对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进行核查;
3.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当出具《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决定不予法律援助的,作出《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送达以方便申请人为原则,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交由初审受理机构代为送达;
4.自作出法律援助决定之日起3日内指派或者安排法律援助人员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并将法律援助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告知受援人;
5.市域通办需要开展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司法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领会工作要求,将法律援助“市域通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重点改革任务来抓,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问题、协调工作,分管领导抓好落实、组织实施。要明确工作责任,专人负责,加强人员业务规范、工作技能培训。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紧密配合、通力合作,把实施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沟通协作。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涉及到不同机构和人员,要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各个环节的审核把关。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防止互相推诿,确保“市域通办”制度顺利推行。
(三)加强信息宣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在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当地主流媒体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等服务场所主动公布法律援助“市域通办”服务内容、联系电话等,引导帮助有法律援助需求的群众得到及时、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报市司法局。
附件:阳泉市“市域通办”法律援助机构信息
附件
阳泉市“市域通办”转办法律援助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地 址 | 电 话 |
阳泉市法律援助中心(阳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服务中心) | 阳泉市平定路三岔口司法行政大楼 | 0353-2019148 |
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 阳泉市城区朝阳街5号一层 | 0353-2020148 |
矿区法律援助中心 | 阳泉市北大街桃北中街口 政府楼1号楼521室 | 0353-5660662 |
郊区法律援助中心 | 阳泉市郊区荫营东大街 | 0353-5151148 |
平定县法律援助中心 | 阳泉市平定县新建路83号 | 0353-6600148 |
盂县法律援助中心 | 阳泉市盂县城钟镇街 | 0353-4281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