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司法局

阳泉市司法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12-29 发布机构:

2023年,阳泉市司法局坚持党对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阳泉篇章提供法治保障,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2023工作成效

(一)依法治市开创新局面。创新述法形式,选取2个县区、2个市直部门进行现场述法并进行现场点评。2023年“阳泉市创新实施‘一账清’减税降费依法惠企”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单项项目。

(二)行政复议蹚出新路子。总结府院联动工作做法,牵头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府院联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的意见》,全省首家市级层面构建案前风险联控、案中争议联调、案后矛盾联处的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推行“复议+”工作模式,办结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行,对行政行为“事中”“事后”“事前”监督,《山西司法行政工作交流》第44期刊发经验,全省交流。

(三)行政执法监督迈上新台阶。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四聚焦四结合”,深入查摆问题,积极推进整改,延伸监督成效,助推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效能提升,专项监督工作得到省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的认可与肯定,工作报告作为模板向其他地市推荐学习。

(四)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展现新作为。完成《阳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阳泉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合法性审核,开展5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入企服务240次,组织法治体检48次,普法宣传150场(次),查合同650件,提出法律意见91条,化解矛盾纠纷82起,为重点项目建设办理招投标现场监督公证100件,拍摄《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护航“专业镇”产业发展》专题片,受到省厅好评。

(五)智慧矫正工作实现新突破。2023年7月25日,在盂县召开全市“智慧矫正中心”创建暨“一局一中心”工作模式推进会,探索总结社区矫正“一五五”工作模式,得到省委政法委书记郑连生肯定,省司法厅多次在全系统会议上给予点赞表扬。

(六)人民调解绘制新“枫”景。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共调解矛盾纠纷5663件,成功率99.88% ,协议履行率100%。阳泉市优秀调解员董殿英事迹刊登于司法部《人民调解》杂志2023年第五期,并成为封面人物;交调委调解经验《十年磨一剑,打造人民调解“阳泉品牌”》,在中央政法委举办的全国部分省(区、市)“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研讨班上书面交流。阳泉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被省委政法委评为“‘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

(七)“八五”普法呈现新常态。全面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制度;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7个,创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社区)”3个,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497户。培育了35人组成的“八五”普法讲师团骨干,在全市285所中(小)学设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八五”普法中期验收获得评估组及省司法厅的好评。

(八)工作实绩得到新展示。山西日报》9月21日刊发《阳泉法治“五大行动”护航发展》,《山西法治报》刊发《阳泉司法局五项举措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晋政信息》刊发《盂县“三聚焦”提升社区智慧矫正质效》,等等。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阳泉》编印信息13期。蒸馏报送司法行政信息动态,被省司法厅《政情周报》采用28篇、《司法行政工作交流》采用6篇。

(九)队伍建设得以新加强。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方法,依托浙江大学、阳泉干部学院等,在全系统开展了多层次、全覆盖、滚动式的培训。今年已举办了10个主体班次,参训学员850人次,特别是好几个培训班,都是近好多年来首次举办,得到了学员的一致好评,培训成效明显。

二、2024年工作计划

市司法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铺好法治之轨、畅通法治之道,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法治护航重大战略,全面推进法治阳泉建设

一是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化司法行政系统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学思想,悟原理,真践行。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首要任务做实做细,进一步彰显法治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二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职能作用,推动各级各单位履职尽责。统筹推动“一规划两纲要”落地落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常态化学法述法。

三是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牢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深刻认识司法行政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牢牢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出台政策措施、解决重大问题、办理具体案件中,把政治考量和法治精神结合起来,确保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持续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各级各部门积极培育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以创促建,落细落实。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健全完善全时空全领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着力打造法治阳泉工作品牌。

二是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规定要求,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大力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实施效果。

三是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正确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健全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依法公正高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最大限度地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三)法治护航民生福祉,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是实施“法治利民”工程。弘扬法治精神,在全市深入开展宪法宣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环境。培育“法律明白人”,持续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法治乡村。

二是实施“法治惠民”工程。建强用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升级改造12348公共法律服务系统,全力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深入实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解决困难群众所需所急所盼,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实施“法治安民”工程。深入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扎实推进精准矫正、智慧矫正建设,提高矫正质量。推进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实现全市各县(区)“智慧矫正中心”全覆盖,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社区矫正智慧化水平。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衔接联动的工作体系,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好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和“枫桥式”司法所创建。

(四)法治护航队伍建设,提升法治实践保障能力

一是探索支持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法考”。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摆在首位,着力构建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鼓励支持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及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考促学、以考促干,为法治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和活力,助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和全面深化法治阳泉建设。积极向市委市政府请示,联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4部门推动此项工作,在考前培训、干部培养、表扬激励、学法培训、考评加分、经费保障等方面作出探索。

二是建立一支司法协理员队伍。随着全面依法治市的深入推进和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司法所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人民群众对司法所工作有了新期待。为确保司法所能够真正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职责使命,必须破解司法所“人少事多”难题。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省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专班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精心谋划,主动作为,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与相关部门紧密联系沟通,为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高素质司法协理员队伍,实现司法所工作人员达到所均4人以上的目标,确保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三是常态化打造司法行政铁军。进一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素质能力。要常态化执行《阳泉市司法行政系统科级及以下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试行)》,加强轮岗交流,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要完善关心关爱制度,积极落实党内关爱帮扶举措等制度,积极培养和选树先进典型,在系统内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司法行政铁军,努力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阳泉篇章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