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司法局

按照《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7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1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晋政发〔2025〕12号),我市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同步清理,拟决定废止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3日
2.通讯地址:平定县三岔口阳泉市司法局1306办公室
3.联系电话:5605519
4.电子邮箱:yqszf820@126.com
阳泉市司法局
2026年3月4日
阳泉市人民政府
关于宣布废止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加强对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着力维护法治统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74号)等规定,市政府决定废止7件以阳泉市人民政府、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本通知自2026年 月 日起执行,予以废止的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宣布废止的市政府文件目录
附件
宣布废止的市政府文件目录
序号 | 发文文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1 | 阳政发〔2016〕16号 | 关于印发阳泉市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2 | 阳政发〔2016〕19号 |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
3 | 阳政发〔2016〕27号 |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
4 | 阳政办发〔2017〕42号 |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控制燃煤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通知 |
5 | 阳政办发〔2018〕94号 | 关于印发阳泉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
6 | 阳政发〔2019〕13号 | 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若干措施 |
7 | 阳政发〔2022〕3号 |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和承接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