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商务执法大队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阳泉市商务执法大队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阳泉市商务粮食综合行政执法队统一行使法律法规明确执法主体为商务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贯彻执行商务和粮食流通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受市商务粮食局委托,依法负责商务和粮食流通领城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市商务粮食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依法查处成品油市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二手车市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回收、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零售商促销、零供交易、汽车销售、商业特许经营、直销管理、典当、拍卖、洗染、美容美发、旧货流通市场、技术进出口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承包工程、酒类流通等商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市场管理,与有关部门配合对市区粮食流通市场进行监管,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对储备粮的轮换拋售等出入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县(区)商务经信粮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对开发区的执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调解决执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部门:阳泉市商务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注意:报表无数据也要公开空表 ,并注明本表本年无数据。
第三部分 阳泉市商务执法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阳泉市商务执法大队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158.62万元,支出总计159.85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0.34万元,减少0.21%,支出减少3.59万元,减少2.2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支出以前年度结转资金,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关于阳泉市商务执法大队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8.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62万元,占100%;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三、关于阳泉市商务执法大队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85万元,占96.87%;项目支出5万元,占3.13%;无经营支出。
四、关于阳泉市商务执法大队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58.62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0.34万元,减少0.21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9.85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3.59万元,减少2.2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支出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五、关于阳泉市商务执法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9.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3.59万元,减少2.2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支出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9.8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16万元,占88.93%,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商贸事务中的行政运行、事业运行和组织事务中的其他组织事务支出。以及其他商贸事务支出和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等项目支出。比 2018年决算数减少2.65万元,减少1.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支出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5万元,占8.23%,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比2018年决算数增加1.89万元,增加16.79%,主要原因是矿区调入人员养老保险本年度调入并缴纳。
3、卫生健康支出4.54万元,占2.84%,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比 2018 年决算数增加1.6万元,增加54.42%,主要原因是本年医疗保险基数调整,导致此项支出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0.2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2%。具体为:
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123.3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提标。
事业运行支出决算0.84万元,为上年结转福利费,没有年初预算。
其他商贸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52万元,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上年结转党建经费,先支出了上年结转的此项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8万元,支出决算为 1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低了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基数。
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5.58万元,支出决算为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人员调动,本年度陆续理顺医保缴费,按制度足额缴纳医疗保险。
六、关于阳泉市商务执法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9.0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5.3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5.33万元、津贴补贴30.76万元、奖金23.75万元、绩效工资8.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1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7万元、住房公积金8.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2万元,其中:退休费3.4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24万元。公用经费15.79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5.79万元,其中:办公费0.45万元、邮电费0.06万元、差旅费0.34万元、培训费0.07万元、工会经费1.48万元、福利费3.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0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人员经费支出增加8.97万元,增加6.9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增加8.24万元,增加6.48%,对个人家庭补助增加0.73万元,增加24.50%,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以及公用经费中用于发放精神文明奖励的资金做决算时调整到人员经费中。公用经费支出15.79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5.79万元,减少11.13万元,减少41.34%,主要原因是应2019年决算编制要求进行科目调整,部分公用经费支出计入人员经费支出。
七、关于阳泉市商务执法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5万元,支出为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2.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以及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52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19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要求,我单位对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向市财政局作了申报,并对照申报表组织本单位对总体支出绩效作了自评,自评结果均为优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相关评价及评价表格
未进行项目绩效自评。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未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阳泉市商务执法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23.42相比,为预算数的67.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应2019年决算编制要求进行科目调整,部分公用经费支出计入人员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3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3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其他费用。
附件:阳泉市商务执法大队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