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商务局

关于联合开展2022年阳泉市外商投资信息 报告“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7 发布机构:
                                    关于联合开展2022年阳泉市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外商投资企业:

  按照阳泉市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根据《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决定由市商务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阳泉市各外商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的“双随机 一公开”全面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时间

  检查对象:阳泉市范围内的外商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总体抽查比例不小于10%。

  检查时间:从10月1日至1031日,为期1个月,检查后续处理在11月20日前完成。

  二、检查依据和内容

  检查依据:《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检查内容:实施监督检查时,将检查对象报送的投资信息与实地核查发现的情况、检查对象提交的材料、从其他部门获取的信息进行比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行为:

  (一)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设立、变更登记时,不填写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单独采集的数据项或填写不全;

  (二)发生无须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变更事项后,20 个工作日内未提交变更报告;

  (三)关于所属行业、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企业投资者及其实际控制人等重要信息报送错误;

  (四)涉及并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未提交初始、变更报告或初始、变更报告中未报送相应信息;

  (五)未在每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期间提交年度报告或报告不完整;

  (六)年度报告中,不如实报告截至上一年度年末的企业基本情况、投资者情况、企业经营情况;

  (七)未根据《办法》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投资信息,商务主管部门通知补报、更正或责令改正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正;

  (八)未按照《办法》要求报送投资信息并因此受到行政处罚后,再次违反《办法》。

  (九)对企业登记事项的检查。主要包括: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经营(驻在)期限、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等内容。

  (十)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检查。主要包括:及时公示信息等内容。

  三、有关要求

  (一)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山西),将本部门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操作系统统一设定的格式录入至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依法开展抽查检查。

  (二)及时公示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山西)和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阳泉市商务局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