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统计局

行政检查频次上限规定
发布日期:2025-05-08 发布机构:

行政检查频次上限规定

序号
1年度内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检查不超过1次。
2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