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的请示》(阳政字〔2017〕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泉经济开发区整合阳泉东区工业园、郊区白泉工业园、郊区荫营工业园,实现扩区。
二、扩区后阳泉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80平方公里,根据阳泉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开发建设。省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规定尽快为其核定四至范围。
三、你市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晋发〔2016〕50号),加强对阳泉经济开发区的领导,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组织编制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四、阳泉经济开发区要组织编制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相应环保部门审查同意。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全面提高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省商务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阳泉经济开发区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其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招商引资步伐,精心实施项目,优化管理服务,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切实发挥开发区促进区域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的示范带动作用。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