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阳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1年(汇总)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2-10-14 发布机构:


阳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改革、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及全市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政务改革和管理有关重大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受委托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各级各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举措。

3.负责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

优化简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4.负责组织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工作。相对集中行使市级行政许可权及相关联的行政确认类、其他类行政职权。建立市级政审批事项评审、勘验专家库。指导县(区)、开发区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

5.组织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推进、考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统筹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标准体系,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对进入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推动实现中介服务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

7.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承担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运维和功能升级拓展等相关工作

8.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合和标准体系,推进各类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运维、各部门业务协同和政务数据资源开放融合共享利用。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政务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政务云”平台建设,建立“政务上云”制度、标准体系。负责统一管理政务数据,统筹规划全市政务服务网络建设,提出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的项目计划,推动实现全市域“一朵云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指导县(区)政务信息化建设。

9.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汇集全市各级监管部门监管业务数据。负责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承办、转办和督办相关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10.承担市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11.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归并、优化重组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再造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对划转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行政审批事项,在事项办理和办结时,加盖“阳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仍保留部分审批事项的部门,事项的办理办结,由部门自行决定印章的使用。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和“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成立于2019年1月30日,按照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方案内设20个科室,下设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两个全额事业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决算数据中包含以下单位信息:

序号

所属单位名称

1

阳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本级)

2

阳泉市政务服务中心

3

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阳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阳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084.4万元、支出总计2084.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644.41万元,上升44.75%,支出总计增加2084.4万元上升44.7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年初预算安排增加和项目资金支出年初预算安排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08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4.4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0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5.04万元,占比46.3%;项目支出1119.36万元,占比53.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84.4万元、支出总计2084.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644.41万元,上升44.7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644.41万元上升44.7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年初预算安排增加和项目资金支出年初预算安排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8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44.41万元,上升44.7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年初预算安排增加和项目资金支出年初预算安排增加。其中,人员经费867.33万元,占比41.61%,日常公用经费1217.07万元,占比58.3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8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5.76万元,占90.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1万元,占4.23%;卫生健康(支出37.92万元,占1.82%;住房保障支出62.62万元,占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860.96万元,支出决算20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1%。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714.69万元,支出决算189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6%,用于行政运行、政务公开审批及其他组织事务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455.77万元,增长31.65%,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年初预算安排增加和项目资金支出年初预算安排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66万元,支出决算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48%,用于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42.48万元,增长93.12%,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年初预算安排增加和项目资金支出年初预算安排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30.7万元,支出决算3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52%,用于发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17.55万元,增长86.16%,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年初预算安排增加和项目资金支出年初预算安排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49.57万元,支出决算6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33%,用于发放住房公积金。较2020年决算增加30.4万元,增长94.35%,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年初预算安排增加和项目资金支出年初预算安排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5.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6.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医保、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58.75万元,主要包括其他交

通费用、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1万元,支出决算0.05万元,完成预算的50%,比2020年减少0.05万元。接待批次为1次,接待人数为4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0.1万元、上年支出数0万元,本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全部为公务接待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4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20年增加109.86万元,增长213.03%。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1.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3.53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8.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110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3.14%。

组织对业务运行经费” 项目开展了部门复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的支出保障业务运行的各项需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群众申请的各审批事项。

组织对阳泉市政务服务中心”“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等2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7.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由于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明细科目相比有变动,在以后的预算编制过程中,对全年经费认真研判,以此保证编制的准确性。

(2) 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业务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70万元,执行数为 7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经费770万元完成预算支出,聘请100人次的专家、55名受理人员帮办(代办人员、导服人员)、6名业务辅助人员、2名法律顾问,保障我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顺利实施和各项业务正常运转。完成市委市政府及省审批局交办的各项改革任务。保障业务运行的各项需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群众申请的各审批事项。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随着财务工作的不断细化,对单位财务人员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建议以后重视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对财务人员从严要求,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1.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项目工作的全面领导,便于及时发现项目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改进。2.专款专用。严格按项目规范要求,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3.加强监督。对日常工作加强规范和监督,防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

业务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本项目自评93分,等级优,聘请100人次的专家、55名受理人员帮办(代办人员、导服人员)、6名业务辅助人员、2名法律顾问,保障我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顺利实施和各项业务正常运转。同时,组织30人次外出学习培训,提高行政审批意识与能力,完成市委市政府及省审批局交办的各项改革任务。保障业务运行的各项需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群众申请的各审批事项。

2.专业技术人员聘用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万元,执行数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了中心档案管理的良好进行;二是完成了中心文书收发的正常进行;三是确保了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政府采购业务的正常开展。

3.智慧大厅硬件项目质保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7万元,执行数为3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经费37.7万元完成预算支出,随着新大厅的启动,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审批事项较多、政务服务信息化滞后、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繁、办事慢等突出问题,拓展了服务内容,提升了服务质量,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项目自评表见附件1

智慧大厅硬件项目质保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本项目自评92分,等级优,阳泉市政务服务中心能够较好的执行国家政策法规、较好的执行了基本建设程序,通过外出考察先进经验、组织论证信息化建设方案、积极协调项目相关单位、制定进度周报督查机制等做法,确保了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通过跟踪审计发现项目管理方面存在建设单位管理不规范,监理单位人员数量及履职不到位。对监理履职不到位进行专题研究,扣除监理公司部分费用。

(3)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部门复评(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至少将 1 个项目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按如下格式说明:《业务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1)。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各单位需要其他说明的事项可在附件中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