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第21期 建筑工程项目报建备案事项衔接事宜座谈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4-01-30 发布机构:阳泉市审批局

筑工程项目报建备案事项衔接事宜座谈会召开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清单之外无审批”,持续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1月11日,市审批局与市住建局举行座谈会,就《建筑工程项目报建备案》事项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磋商

会议明确,在新的《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未颁布前,从稳妥角度考虑,市审批局仍暂时继续办理《建筑工程项目报建备案》事项,但需对《建筑工程项目报建备案》事项涉及报建表进行调整优化。建设单位在办理报建手续后,按照《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将报建单位参加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材料与其它要求材料一并打包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住建局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对我市建设单位所报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对建设单位不符合招标条件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撤销处理。

此次座谈会明确了建筑工程项目报建备案事项的衔接事宜,完善了审管互动,强化了审批与监管衔接协同,有效确保了审管互动衔接工作持续高效、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