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双公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行政审批局、机关各业务科室: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全量报送并提升“双公示”数据质量,市信用办从本月起将按照国家、省标准,利用大数据监控手段,对全市“双公示”工作情况开展考核并按月进行通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确保数据完整度和准确性
双公示数据报送要按照数据标准完整准确地填写信息,提高数据完整度和准确性,针对不合格的历史数据,需派出专人进行修改。
二、 确保数据及时全量报送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7个工作日”的时间要求和“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的原则向市本级信用平台报送“双公示”信息,确保数据及时全量报送。
作出许可或处罚日期7个工作日内公示到本单位网站或信用平台,14日内报送到信用平台,超过14日但未超21日认定
为迟报,超过21日认定为漏报。被检查组查出未报,认定为瞒报。
三、 账号申请
市局申请账号请直接联系电子政务科。县(区)审批局申请账号,在信用中国(山西阳泉)门户网站(http://credit.yq.gov.cn/lxwm1/199254.jhtml))下载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上传,市信用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后台进行数据报送。
各县区请将联系人信息(附件)电子版报送市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刘慧 电话:3333016 邮箱:yqspjdzzwk@163.com
信用平台联系人:张婷 2293171 张睿锐(技术)2293052
附件:“双公示”工作联系人
阳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3月18日
附件:
“双公示”工作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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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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