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范围,将政务公开理论学习纳入年度学习计划,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管理机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本系统干部深入学习,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健全网上信息公开管理机制,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向深、向广发展。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对照《条例》要求,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依法公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53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9667条,其他需要主动公开信息186条,涉及领域主要包括:证照办理、规划建设、准营准办等。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提高政务公开度,通过各种渠道公开信息,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针对不同的公开项目,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保证信息公开更加准确及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阳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收到4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收到依申请公开件之后,我局对信息公开申请事项进行了规范登记、办理、督办、审核、答复一系列流程,按要求及时办理回复。
(三)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审查、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及时、安全。
(四)平台建设情况
由于我局无门户网站,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阳泉市政务服务网、阳泉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办理答复有关问题咨询,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等,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按时公布年度工作报告,形成了局党组领导、办公室协调、各科室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积极配合市政府政务公开考核工作,依托线下政务公开专区,设置实体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66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98.234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1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1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3 | 1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紧密结合自身特点,较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工作,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但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为:工作信息时效性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拓展。下一步,我局将采取有效措施,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扎实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重点领域公开的力度。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进一加大公开力度,树立良好的政务形象。
二是继续加强政务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三是推进政民互动走深、走实,创新政务公开方式。依托政务服务基层便民服务点,打通“惠企政策”“便民服务”通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阳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阳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