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1-07-14 发布机构: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获取阳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请填写《阳泉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窗口领取,也可以在阳泉市政务服务网下载获取。申请表复制有效。申请时需提供有效的能够证明申请人身份的证件及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一、受理机关、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受理机关:阳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办公地址:阳泉郊区李荫路50号政务服务中心608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

联系方式:电话:0353-3333066;传真:0353-3333099

电子邮箱:yqsspjbgs@163.com

二、受理方式

(一)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提出申请:

1.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填写好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互联网发送到本机关的电子邮箱或通过阳泉政务服务网渠道提交。申请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重大信息或敏感信息还需验核证明材料原件。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重大信息或敏感信息还需验核证明材料原件。

3.当面申请。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关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盖章予以确认。“申请人”在受理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或组织提出申请的,应同时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申请人”的委托书原件并提交委托书复印件。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资格审核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提供有效的能够证明申请人身份的证件及其它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申请人申请资格合格后,申请方有效。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四、答复

(一)答复期限

我局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二)答复形式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形式应当根据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根据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依照《条例》规定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答复时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分析。

五、办理流程

请参看《阳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六、申诉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