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阳泉高新区庙堰化工园区封闭管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14 发布机构: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原〔2015433号)、应急管理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应急〔201978号)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10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45号)等文件要求阳泉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对阳泉高新区庙堰化工园区(以下简称庙堰化工园区)实行封闭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封闭管理范围

庙堰化工园区四至范围以内区域。

二、封闭管理时间

918日起实行封闭管理1015日起实行正式封闭管理。

三、封闭管理要求

(一)所有进出庙堰化工园区的车辆和人员采取网络申报的方式,填写车辆和人员相关信息,由庙堰化工园区封闭管理指挥部审核后录入系统,予以通行。

(二)进入庙堰化工园区车辆一律按照规定路线、车道行驶。规划一路通勤、公务车辆出入通道。

(三)严禁小商小贩、非法运输、流动摊点、非法加油超限超载等与庙堰化工园区内生产和施工无关的车辆和人员进入。

(四)封闭管理区域内车辆严禁随意停放,不得超速、超限和超载。

(五)禁止其它无关车辆进入庙堰化工园区域。

四、违反规定处罚

对违反本规定或扰乱公共管理秩序的人员,将依法给予警告处理;对妨碍、阻挠或不听劝阻的,由相关执法机关依法对车辆、设备和物资采取强制措施扣留罚没;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庙堰化工园区范围图-Model.pdf


    阳泉高新区管委会

    2023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