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新区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
补助(第二批)拨付情况公示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文件精神,对小微企业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实施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政策。新吸纳劳动者100人以下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人的标准给予补贴;100人(含)以上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500/人的标准给予补贴。经审核,共有5家企业24人符合要求,现对高新区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情况(第二批)进行公示。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4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高新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反映。
联 系 人:王婧婧 联系电话:0353-229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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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8日
2023年高新区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
就业补助拨付情况(第二批)
序号 | 单位 | 补贴人数(人) | 补贴标准(元) | 拨付金额(元) | 备注 |
1 | 山西龙鲜炝锅鱼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2 | 1000 | 2000 | |
2 | 阳泉市东方夏威夷酒店有限公司 | 12 | 1000 | 12000 | |
3 | 阳泉金晨元通商贸有限公司 | 6 | 1000 | 6000 | |
4 | 阳泉市玲韵伊莎美尔美容有限公司 | 3 | 1000 | 6000 | |
5 | 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阳泉分公司 | 1 | 1000 | 1000 | |
总计 | 24 | 2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