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玉炜商贸有限公司等173户企业(名单见附件):
因阳泉市玉炜商贸有限公司等173户企业,连续两年(2022年度、2023年度)未依法报送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本局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25年6月27日作出吊销上述173户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因上述企业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公告送达阳泉市玉炜商贸有限公司等173户企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文号见附件)。请相关企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 《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阳泉市人民政府或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2138025
特此公告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