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文件精神,对小微企业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实施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政策。新吸纳劳动者按1500/人的标准给予补贴。经审核,共有4家企业37人符合要求,现对2025年下半年高新区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情况进行公示。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3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高新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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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