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阳泉市三特兴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2300895/2018-00854 主题分类: 医药管理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印发阳泉市三特兴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政办发〔2018〕84号 发布日期: 2018-09-14
主  题 词:

阳政办发〔201884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阳泉市三特兴医工程实施方案

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阳泉市“三特兴医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910

 

阳泉市“三特兴医”工程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新技术和新装备在临床医疗上的广泛应用,医疗技术的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但我市的医疗技术水平由于种种原因发展缓慢,较省直单位和其它地市差距日益明显。一方面,技术骨干外流严重,优质医疗资源严重匮乏;另一方面,传统优势临床专科与国内省内本领域最高水平的差距逐步拉大。为全面提升我市医疗服务水平,推动医疗机构在临床、科研、教学等方面的能力提升,增强核心竞争力,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医疗水平整体提升,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医疗资源的迫切需求。根据省政府“136”兴医工程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医疗机构开展“三特兴医”工程建设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问题导向,需求引领。围绕群众迫切需要和医疗卫生服务短板,针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点病种,以先进技术、高端人才、特色服务、品牌质量为重点,推动能力提升、服务创新、业态升级,满足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临床需求。

改革创新,加快突破。精准把握临床诊疗发展规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增加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供给,重点扶持具有一定发展基础的临床专科,加快推动前沿尖端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促进我市医疗技术水平对标省内、国内一流水平。

资源整合,打造优势。围绕我市多发病、常见病,紧跟国内新技术应用、多学科融合的趋势,加强资源统筹配置、人才整合利用,全力打造一批在省内、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一流医院和领军专科,在医疗服务、临床研究、人才培养、科技转化、技术辐射等方面发挥引领、支撑、带动作用。

二、任务目标

紧紧围绕群众急需和现有传统专科两个核心,通过“院有特色专科,科有特色名医(团队),医有特色专长”的“三特兴医”工程建设,用5年左右时间,每所三级医院和部分二级综合(专科)医院要建成1-3个全省一流重点专(学)科,每所医院要培养3-5名领军专家人才,引入开展先进诊疗技术,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全市到2022年建成15个左右的省级重点专(学)科;建成3-5个在省内乃至华北地区有一定影响力的重点专(学)科;建设3个院士工作站;引入和培养20名具有博士学历的领军人才。使我市医疗服务综合水平有显著提升,跻身全省医疗服务第一方阵。

三、任务对象

我市市域内的各级各类二、三级综合(专科)医院。

四、行动计划

(一)建设特色专(学)科

围绕我市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外转率、外请专家率较高疾病和近年来医疗事故高发的专业,以三级医院为主,二级专科医院、县级医院参与,结合省级重点专科、重点学科、省市共建重点学科建设,以及省“百千万人才培养计划”选拔的技术骨干,遴选出医疗技术水平较高、专科特色优势明显、教学科研实力较强、专科带头人优秀、在省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且医院对专科建设投入明确的临床专科,给予专项支持,优化资源配置,整合学科团队,建设10个领军临床专科、5个重点学科。构建市域“领军医学体系”,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居于技术核心地位,作为“三特兴医”工程建设的基础,带动我市临床医疗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建设特色医学团队

紧扣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在重点发展的医学专科培养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落实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吸引知名品牌医疗团队来我市开展工作,建成3个(院士、长江学者、国医大师)工作站、鼓励市级医疗机构参加国家级三级医院学科联盟,引进国内高层次临床专家。建立市域优秀人才整合机制,形成局部学科优势。以重大科研项目和临床高端技术、高水平学科带头人为引领,遴选、打造一批高素质、高水平、高端人才荟萃的卓越医学团队

(三)实施领军人才培养

围绕特色科室建设,采用引进与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引进和培养20名具有博士学历的领军人才。人才培养是医院发展的基础,也是兴医工程的根本。各医院要综合考虑本院的传统优势科室和短板科室的临床服务需求,立足长远,建立长期规划,充分利用“百千万人才培养”、海外人才研修、北大医学访问学者等省级项目,实施人才培养工程。结合市政府“名医工程”实施专项人才引进。

五、资金保障

项目由各医疗机构投入为主。财政资金采取奖励和补助的方式,对重点专(学)科建设实施奖励,人才培养、科研实行补助。由项目实施医疗机构集中力量建成省级以上特色专科和培养、引进领军人才。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人民政府成立阳泉市“三特兴医”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工程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三特兴医”工程作为深化医改和增进群众健康福祉的重要举措,制定支持措施,确保顺利实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实施主体,院长和项目负责人同时作为第一责任人,举全院之力做好实施工作。

(二)强化项目管理。市卫生计生委制定分项实施方案,组织项目遴选、评估等工作,报市政府同意后,财政部门根据上述方案,确保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科学合理。项目设计应严格执行区域卫生规划、有关技术规范及建设要求,力求瞄准前沿、规模适宜、运行经济和可持续发展。医疗机构应按要求安排配套资金,并作为项目申报的必要条件。

(三)强化部门职责。卫生计生委牵头制定相关技术文件,协调各部门加强政策联动。市发展改革委完善价格政策,对所涉及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分类管理。市财政局按照本方案政府投资要求,积极筹措资金,保障项目经费到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把“三特兴医”工程相关诊疗项目逐步纳入医保支付范畴。同时要出台高端人才引进优惠措施,完善机制,创优吸引和留住人才的环境。市编办要出台政策,放宽人员调动、入编的年龄、单位限制;市科技局围绕我市疾病防治需求,支持医学科研项目,推动医学科技创新。

(四)强化评估考核。结合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第三方评价,运用信息化手段,对“三特兴医”工程开展评估、监测、考核、验收。加大宣传力度,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定期通报进展成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推进不力、进度慢、效果差的领军临床专科和项目所在医疗机构,给予通报批评,及时进行项目调整,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1.阳泉市“三特兴医”工程经费安排

2.阳泉市“三特兴医”工程领导小组

 

 

 

 

 

附件1

阳泉市“三特兴医”工程经费安排

 

为全面提升我市医疗服务水平,推动医疗机构在临床、科研等方面的能力提升,增强核心竞争力,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医疗水平整体提升,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医疗资源的迫切需求。根据省政府“136”兴医工程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医疗机构开展“三特兴医”工程建设活动。

一、工程建设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群众急需和现有传统专科两个核心,通过“院有特色专科,科有特色名医(团队),医有特色专长”的“三特兴医”工程建设,用5年左右时间,每所三级医院和部分二级综合(专科)医院要建成1-3个全省一流重点专(学)科,每所医院要培养3-5名领军专家人才,引入开展先进诊疗技术,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到2022年建成10个左右的省级重点专科;建成3-5个在省内乃至华北地区有一定影响力的重点学科;建设3个院士(长江学者、国医大师)工作站;引入和培养20名具有博士学历的领军人才。使我市医疗服务综合水平有显著提升,跻身全省医疗服务第一方阵。

二、工程经费安排内容

根据“三特兴医”工程项目方案,总计每年约需2800万元。经费采用医疗机构为主,财政奖励和补助为辅的补助方式。安排如下:

(一)特色专(学)科建设

1.省级重点专(学)科建设。

省级重点专(学)科建设达标实行以奖代补。全市二、三级医院创建省级重点专(学)科达标,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其中50万元用于当年奖励,50万元用于随后年度的绩效考核奖励,具体考核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2.院士(长江学者等)工作站建设60万元。

根据要求每年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医院按11比例分担,但财政负担不超过20万元/年,其余由医院负担。

3.重大科研项目扶持经费每年100万元。

由市科技局、市卫生计生委共同确定科研项目并予以补助。

(二)特色名医领军人才建设

1.领军人才专项补贴。

每所医院围绕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培养具有博士学历的领军人才,引入开展先进诊疗技术,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被确定为重点培养的领军人才,给予20万元//年专项补助,由财政、医院按1:4比例分担,期限五年。其中12万元为人才津贴,8万元用于每年培训参加学术活动及科研专项经费。市财政一次性补贴经费20万元/人,由医院按年度使用。

特殊情况下具备相应能力的世界排名前200大学、“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院校硕士学历的人才按照给予10万元//年专项补助,由财政、医院按1:4比例分担。其中6万元为人才津贴,4万元用于每年培训参加学术活动及科研专项经费。市财政一次性补贴经费10万元/人,由医院按年度使用。

2.领军人才房屋补贴:各医院确定为领军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的,五年服务期满后,对(毕业三年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世界排名前200大学、中国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人民币、10万人民币、5万元人民币的购房补贴。此项经费由医院负担。

(三)项目工作经费

项目开展后,需聘请第三方机构或省、市级专家对项目备选方案、已授予的省级重点专(学)科进行评估,需安排工作经费约15-20万元/年。

二、经费管理

财政部门年初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预留“三特兴医”工程预算,“三特兴医”工程项目建设经省市考核验收通过后,由卫生计生部门向政府提出资金申请和使用方案,财政部门按程序审批,并拨付各项奖励补助资金。各相关单位对专项经费预算专款专用,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和挤占挪用。“三特兴医”工程项目开展期间各项目实施单位需提交经费使用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

阳泉市“三特兴医”工程领导小组

 

  长:潘海燕    副市长

  员:任晓华    市财政局局长

        李维程    市编办主任

        樊如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段宏华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工程实施。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承办工程建设中的各项工作任务。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由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田强担任,各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办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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