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阳泉市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2300895/2016-02016 主题分类: 旅游、服务业
发文机关: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印发阳泉市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政办发〔2016〕134号 发布日期: 2016-11-01
主  题 词:

阳政办发〔2016〕134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阳泉市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阳泉市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11月1

阳泉市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市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促进消费升级,引领产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根据《山西省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16〕5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增进人民福祉、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性服务需要为主线,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创新政策支持,强化供给侧改革,创新服务手段和方式,促进服务过程和消费方式绿色化,培育生活性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新机制,全面提升生活性服务业质量和效益,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支撑和持续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先行先试,焕发市场活力。彰显综改试验区先行先试优势,努力构建新需求引领新投资、新供给形成新动力的长效机制。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探索利用市外市场、市外资源加快发展的新路径,增添市场活力。

  坚持市场主导,有效配置资源。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规划、政策引导和市场监管的作用,清除市场壁垒,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高效配置,激发市场动力。

  坚持重点突破,带动全面发展。加强生活性服务业分类指导,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聚焦具有发展基础、市场潜力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综合施策,形成合力,实施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其他领域全面发展。

  坚持创新供给,推动消费升级。以科技创新为核心,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推动业态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实现服务供给的多样化、个性化,促进服务过程和消费方式绿色化,加快消费结构升级。

  坚持质量为本,打造服务品牌。以不断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质量需求为根本,健全生活性服务业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监督体系和质量标准体系,推动职业化发展,丰富服务文化内涵,打造著名服务品牌。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生活性服务业结构更加均衡,基础设施日趋完备,消费环境持续改善,职业化进程显著加快,有效供给明显增加,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消费方式逐渐形成,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程度大幅提高,全市生活性服务业较快发展,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0%以上。

  三、主要任务

  重点发展贴近服务人民群众生活、需求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生活性服务领域,进一步优化服务供给、丰富服务业态、提升服务品质,推动生活消费方式由生存型、传统型、物质型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促进和带动其他生活性服务业领域发展。

  (一)文化服务

  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以激发人民群众文化创造活力为中心环节,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服务需求为核心宗旨,充分发挥我市文化底蕴厚重、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不断繁荣文化艺术创作,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体系、文化市场体系,着力提升文化服务内涵和品质,增强文化创造力、影响力、竞争力,打造全省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文化强市。(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化局配合)

  大力繁荣文化艺术创作,深入挖掘我市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区域文化的内涵,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文艺工作的中心环节,精心实施舞台艺术精品战略及系列重点工程,推出一批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精品力作,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鲜明个性的文艺精品。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继续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公共文化发展模式,夯实基层文化基础,优化资源供给。巩固农家书屋、农村数字电视、一村一月一场电影全覆盖的成效。不断完善偏远贫困农村一村一场戏、城市社区一月一场电影、中小学每学期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等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加快推进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大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

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加强文化、旅游、交通、生态保护、城乡风貌改造、新农村建设、扶贫等资源的整合,大力推动新型文化业态,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搭建方便有效的网上宣传和招商平台。加快中国刻花瓷文化园二期、平定砂器旅游文化产业园、平定砂锅文化示范园、阳泉煤雕博物馆、盂县蝴蝶文化产业园建设。加大媒体融合发展。积极推动阳泉日报社和阳泉广播电视台引深传统媒体与掌上阳泉、无线阳泉、阳泉随手拍等网络媒体的融合发展,将报纸、电视台、电台和互联网站的采编作业有效结合起来,资源共享,集中处理,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相统筹、媒体社会相沟通、本土外埠相联系的发展模式。

  建立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培育文化市场新型业态,鼓励其他行业和民间资本通过多种形式进入文化产业。发挥我市工艺美术业人才济济、基础雄厚的优势,扩大工艺美术生产企业规模,做大做强工艺美术业,鼓励小微文化企业创新发展、集聚发展,鼓励文化文物单位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引导和扩大居民文化消费。大力支持文化经纪代理、信息咨询等中介机构发展。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建立扶持转制院团发展的长效机制,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打造一批旗舰型文化企业,培育有竞争力的合格市场主体。加大对中小微文化企业扶持力度,培育有竞争力的合格市场主体,建立扶持转制院团发展的长效机制。

  加强我市文化交流和对外宣传。积极推动阳泉文化融入“一带一路”,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展会、演出等文化交流活动,带动阳泉文化走出去。依托我市独特的文化资源,通过政府引导和有意识地培育、挖掘、包装、推介、宣传,不断推出新的文化品牌。实施知名品牌提升工程,通过发展刻花瓷、砂器、煤雕、黑陶、珐花、剪纸、面塑等为代表的优秀工艺美术品牌,宣传中共第一城红色文化、藏山忠义文化、娘子关固关历史文化、平定冠山书院文化等为代表的文化品牌,提升我市的知名度、影响力。

  (二)旅游服务

  坚持规划引领、保护优先、以人为本,以游客需求为导向,大力转变旅游发展方式,推进旅游体制机制和产品创新,健全旅游要素,改善市场环境,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动旅游服务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持续提升旅游的内涵和附加值。(市旅游局牵头)

  强化旅游配套服务。持续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适应房车、自驾车等新兴旅游业态发展需要,合理规划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提升旅游信息网络服务水平,积极开发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旅游服务产品,积极融入全省旅游产业云数据库和12301旅游咨询投诉热线,推进智慧旅游和智慧景区建设,实现旅游公共服务智能化。

  发展旅游新产品新业态。鼓励引导红色经典、忠义文化、关城文化、健康养生、太行山水等旅游板块的品牌塑造和精品线路的打造。优化旅游产品结构,丰富旅游类型,引导健康的旅游消费方式,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研学旅游,推动文化、体育与旅游活动的融合发展。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引领,充分利用乡村旅游资源,开发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建设一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和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

  推进景区景点品质提升。加强资源的整合力度,提高运营管理水平,集中力量把梁家寨温泉、藏山、娘子关、翠枫山建设成为知名度较高、公共服务一流、综合效益突出的地区性旅游品牌。开展旅游综合改革,加快推进重点旅游县(盂县)建设。探索推动由事业单位或者村集体经营的旅游资源采取市场化方式实施整合和一体化开发经营,推动全市景区走专业化经营道路。

  支持旅游产业集团化发展。通过兼并重组、投资合作和上市等途径,促进规模化、品牌化经营。加大旅游形象宣传推介。积极组织旅游景区景点建立促销联盟,丰富营销手段,面向重点市场,密集进行宣传推广,不断提升我市旅游的整体形象。深化区域旅游合作,打造高铁旅游走廊,开拓国内外旅游市场。

  (三)居民和家庭服务

  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家庭服务体系,积极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的居民和家庭服务企业,推动家庭服务市场多层次、多形式发展,实现供给规模和服务质量基本满足居民生活性服务需求。(市商务粮食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推进家庭服务网点建设。重点发展家政服务信息平台,为居民提供便捷服务,支持建设家政服务信息平台,建立集聚家政服务人员的服务信息,引导家政服务企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方便消费者选择服务。支持社区家庭服务网点建设,发展满足特色需求的家庭用品配送、婴幼儿看护、护理、美容美发、家用电器修理等服务,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推动房地产中介、房屋租赁经营、物业管理、搬家保洁、家用车辆保养维修等规范化、标准化发展。鼓励在乡村建立综合性服务网点,提高农村居民生活便利化水平。加快家庭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一网多能、跨区域服务。

加快规范化职业化发展。建立家庭服务业市场准入和企业备案制度,探索建立家庭服务业质量评价体系,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将家庭服务供需各方诚信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推广家政服务机构职业责任险,鼓励为工伤保险法定实施范围之外的从业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实施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工程,以家政服务、养老护理和病患陪护服务为重点,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在职培训,支持工青妇组织所属各类职业培训基地积极开展家庭服务业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服务从业人员技能竞赛活动,提高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稳步发展房地产市场。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降低房价和积极消化房地产库存,从注重住房数量、面积向注重质量和功能转变,鼓励发展经营性房地产和利用存量商品房开展旅游地产、城市综合体和老年公寓等项目,支持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着重培育与其相关的房产交易、咨询、房产评估等房地产中介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加强行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拓展增值领域,逐步形成以房地产业为主导、相关产业联动发展之势。

  (四)养老服务

  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创新发展,逐步建立完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托养相结合,医护、社保和养老相衔接,连锁化、网络化和数据化相融合的养老服务新体系。(市民政局牵头,市卫生计生委配合)

加快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支持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在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开办老年餐桌、日间照护、文化娱乐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支持利用社区网络化平台和我市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逐步形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养老服务组织、家政服务、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多形式、多层面的居家养老服务渠道。加快推进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幸福工程建设,逐步解决农村空巢、高龄和五保老人以及城市社区老年人的就餐和日间照料等基本养老需求。

鼓励建设专业养老机构。要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探索发展规模化、连锁化养老机构。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通过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方式转变运营模式,实行市场化运营。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设施,逐步实现由政府举办养老服务机构为主向社会力量多元投资转变。

促进医养结合协调发展。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加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建设,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等加强合作,建立业务协作机制,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支持医疗机构依托自身优势兴办养老机构。

稳步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化。鼓励有实力、竞争力强的养老服务企业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鼓励养老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创新,促进房地产、会议中心、厂矿医院及各种休闲娱乐中心转型,建设健康养老与康复护理、亲情探视、旅游休闲、乡村体验于一体的养老基地和特色乡镇。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围绕老年人需求特点,研发生产适合老年人的用品用具、食品、服装等。鼓励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储蓄、保险、投资、以房助养等金融产品。

  (五)健康服务

  围绕提升全民健康素质和水平,统筹推进基本和非基本健康服务,引导和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扩大健康服务供给、创新健康服务模式、提高健康服务能力,加快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规范专业的健康服务体系。(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民政局配合)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合理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各县(区)重点办好县级综合医院、县级中医院、县级妇幼保健院、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大力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资源配置,促进优质资源向落后地区和农村延伸,推进在市、县(区)三级医院、县(区)级医院、城乡医疗机构之间建设医疗联合体,提高全省地区间、城乡间医疗资源均衡发展水平。积极发展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母婴照料等健康服务,鼓励发展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等适应不同人群需求的护理服务,推动健康产业由医疗保健为主向健康管理为主转变。

促进健康服务向养老领域延伸。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住、养、医、护、康”五位一体养老服务模式。适当调整护理服务价格,鼓励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等健康养老服务,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将上门巡诊等健康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积极开发长期护理商业险以及与健康管理、养老等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努力实现健康保障与投资需求、养老服务的有效结合,有效缓解应对老龄化进程不断加速带来的负担和挑战。

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大力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工作,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强化县级中医院重点(特色)专科建设和综合医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中医诊疗设备配置,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为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开展中医健康服务提供保障。普及推广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面向社会开展推拿、按摩等规范化培训,鼓励有资质的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推进中医养生保健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

支持多样化健康服务。积极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产业与健康产业的融合,改造提升传统健康产业,创新发展数字健康、远程医疗、基因检测等新兴健康产业,支持数字化医疗产品和适用于个人及家庭的健康检测、监测与健康物联网等产品的研发。

  (六)体育服务

   大力推动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同发展,进一步增强群众体育健身和消费意识,促进体育设施覆盖全民,体育市场繁荣有序,体育产业规模稳步扩大,加速形成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体育服务体系。(市体育局牵头)

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强化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继续推动实施全民健身“6565四级工程”建设,针对各县区实际情况,找准问题关键,补齐漏洞短板,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四区两县全面达标。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在县城社区建设10分钟健身圈,到2020年底城市社区和县城社区实现健身圈全覆盖。全面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大力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建设,配置体质监测器材,开展体质测定,实施科学健身指导。

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在坚持做好体育彩票销售、体育健身培训、体育竞赛表演、体育休闲和体育用品销售等本体产业的同时,把体育产业作为绿色产业、朝阳产业培育扶持,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体育产业成为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以“山水阳泉、户外运动”为主题,充分发挥体育与文化、旅游等部门行业的协作融合作用,促进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广告、体育影视等相关业态的共同发展,积极打造具有山地户外生态休闲健身特色的城乡互动、行业融合,布局科学合理、功能健全完善的以体育服务业为主体的阳泉体育产业发展体系。发挥政府有限资金的作用,推进和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互联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资产、设施和经营性人才向体育产业转移集聚,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引进国内知名赛事,努力打造有影响、有特色的品牌赛事,充分发挥大型体育赛事和群体活动在提升城市形象、营销城市品牌方面的作用,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全面可持续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一是要继续开展“强健体魄·阳光生活”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全民健身嘉年华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增加曝光率,培育全民健身体育意识,让全民健身活动成为全社会共识。二是要推进全民健身与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的融合,完善体育教育服务机制,以青少年为重点,面向大众普及健身知识,引导养成终身体育锻炼习惯,努力推进体育锻炼生活化。三是要升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促进城乡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鼓励各县区结合本地特色,积极创建体育特色城市,打造具有乡土气息的全民健身活动。四是要培育和扶持体育社会组织和队伍建设,构建行政组织—协会组织—社团组织—民间健身组织等构成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理规范、覆盖面广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

  (七)法律服务

有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包括律师法律服务、公证服务、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服务、法律援助服务在内的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市司法局牵头)

健全法律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县域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加快公证改革步伐,规范发展基层法律服务所,建立健全县乡村各级法律援助服务站点,实现基层村居法律服务的全覆盖,着力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

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着力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扩大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拓展知识产权、金融等业务领域。着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拓展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法律服务。着力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人员参与信访、调解、群体性案(事)件处置工作机制。

创新法律服务方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规范代理诉讼和仲裁的执业流程、执业标准和执业行为,积极创新法律顾问和非诉讼的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有效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优化衔接法律服务流程,加快构建市、县(区)综合性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市级要建成综合性法律服务指挥中心。

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健全完善法律服务标准体系,健全完善法律服务评查评估体系,加大对各类法律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大对优秀法律服务人员的表彰奖励力度,加大对违法违纪法律服务人员的惩戒力度。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法律顾问工作的常态化、机制化、规范化发展,推进实现“十有五优”(有协议、有聘书、有名册、有台账、有服务卡、有公示牌、有服务规范、有业务培训、有经费保障、有检查考核;服务队伍优、服务质量优、服务效果优、服务模式优、服务监督优)。

  (八)批发零售服务

  优化城市流通网络,畅通农村商贸渠道,大力发展现代经营方式,推动批发零售服务特色化、品牌化、连锁化、便利化发展,加快构建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城乡统筹、主体多元、业态新型、功能完善的现代批发零售服务体系。(市商务粮食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农委、市供销社配合)

提高农业产业市场化水平。一是支持帮扶1家口碑好、信誉度高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司,拓宽我市名优特优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市场知名度。二是根据我市农业产业布局和发展现状建设10个田头批发市场示范点。三是对全市现有的2个农业部、省级定点农产品批发市市场进行升级改造。主要是加大对冷链仓储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我市鲜活农产品的仓储能力,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市场资金的公益性和加强市场宏观调控能力。

  加快发展现代商贸物流。鼓励发展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以及重要商品储备设施、大型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农村邮政物流设施、快件集散中心、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百蔬鲜一站式生鲜食材采供平台,为餐饮企业和种养殖基地搭建同城一站式餐饮食材采供服务平台。重点建设平定冠亚商贸物流园、阳泉市金亿通商贸物流园,着力完善商贸业集聚街区和大型批发市场物流服务功能。

  大力推进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各类批发市场等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变经营模式,建立多功能城市综合体。鼓励利用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进行升级改造,发挥实体店的服务、体验优势,与线上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提高仓储、采购、运输、订单等环节的科学管理水平。支持知名企业及“老字号”企业运用品牌、管理技术等优势发展连锁经营,扩大规模。支持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向县、乡发展,开拓农村消费市场。鼓励连锁便利店向社区和农村拓展,不断增强服务功能,方便城乡居民消费。在“百城千店”示范企业基础上,加快创建一批集门店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废弃物回收于一体的绿色商场。

  (九)住宿餐饮服务

  强化服务民生的基本功能,加快推动形成以大众化市场为主体、适应多层次多样化消费需求的住宿餐饮业发展新格局。(市商务粮食局牵头)

鼓励餐饮住宿企业发展网络营销,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发展。积极引进高端酒店品牌及管理公司,进一步推进星级酒店的发展。积极发展经济型、文化主题型、乡土民俗型、家庭旅馆等特色酒店,建立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住宿服务网络。引导餐饮住宿企业通过网络团购、微博打折、微信促销、刷二维码等新型营销方式,提高餐饮住宿服务的便利水平。引导放心早餐主体企业巩固建设成果,丰富早餐品种,进一步开拓市场,增加网点,满足居民方便快捷、经济实惠、营养健康的早餐消费需求。

  (十)教育培训服务

  充分利用各类图书馆、各种讲坛等公共资源,发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服务,加快构建政府引导、以职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为主体、企业全面参与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终身职业教育体系,推动教育培训服务内涵发展、融合发展、特色发展。(市教育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强化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把职业培训工作纳入促进就业创业整体工作进行部署和推进,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建立终生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者需求的职业培训制度。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计划,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扎实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积极探索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开发突出职业素养和技能训练的培训包并积极推广应用,重点推进家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项培训,提高劳动者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政策,加大培训补贴资金投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中用于职业培训的比例和补贴标准,规范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积极开展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逐步形成专业结构适应产业发展、校企融合贯穿培养过程、课程教学体现工学结合,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创新技术工人培养模式,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和院校职业资格认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规范职业资格管理,畅通劳动者职业技能发展通道,提高技术工人待遇。

开展岗位技能培训。为全面提升我市企业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们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企业结合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对职工技能水平的要求,健全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完善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的政策措施,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多种方式,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加快提升企业在岗职工的技能水平;突出抓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支持企业开展关键工艺攻关、技能研习和创新以及技能传承等活动,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建设技能精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在企业中初步形成初级、中级、高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和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使技能人才规模、结构、素质更好地满足我市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企业发展的需求。

   四、政策措施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围绕激发生活性服务业企业活力和保障居民放心消费,加快完善体制机制,注重政策引导扶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

  (一)深化改革开放

  放宽市场准入条件。要围绕降低门槛、提高效率、完善服务,把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先手棋”、“突破口”,强化各项改革措施在我市生根落地,进一步释放市场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一是巩固和扩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确保各项改革政策落地,继续做好新旧执照换发工作;发挥牵头作用,配合相关部门推动改革,促进“一照一码”在社会上的广泛应用;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二是继续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严格执行《山西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项目指导目录》相关规定,促进“先照后证”改革深入推进,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面积较大的商务楼等办公场所分割为若干个独立空间对外承租并申请登记,持续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要配合去产能、消除僵尸企业,在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下,简化和完善企业、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三是全力服务我市相关改革。立足职能、主动作为、高效服务,全力服务我市作为“山西向东开放桥头堡、晋东区域中心城、转型发展先行市、城乡统筹示范区”的发展定位;全力服务我市十大领域和十大标志性工程建设目标,全力服务、引导和支持创建“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创新工场”等创新创业平台。(市工商局牵头、市商务粮食局配合)

  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梳理简化生活性服务业的登记、许可、立项、规划、土地、环保、建设、卫生、消防等审批验收程序环节。研究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和不必要的中间流程,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推行并联审批,严控审批时限,积极探索网上咨询、预审和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编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配合)

  积极推进改革试点。稳妥推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转为企业,规范转制程序,完善过渡政策,鼓励其提供更多切合市场需求的生活性服务。(市编办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配合)

  加快社会团体改制。推进生活性服务业相关的行业组织、商会等社会团体开展直接登记。加快生活性服务业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推动服务重心转向企业、行业和市场,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发挥市工商联对商会的指导、引导、服务职能,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发挥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在决策参谋、标准制订、调查研究、企业服务、宣传推介、合作交流等方面的作用,鼓励行业组织在开展行业自律、推广先进技术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市民政局负责,市工商联配合)

  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按照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的方向,推进教育、文化、医疗、旅游等服务领域有序开放。探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放开育幼养老、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外资准入限制,提高外商投资便利化程度。吸引更多外资进入生活性服务业领域,发挥外资企业在品牌、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带动行业整体水平提升。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商贸流通、民生服务等领域,增强服务业发展内生活力。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和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作为支持生活性服务业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平台,宣传、展览和展示我市旅游、文化和食品等行业的产品。鼓励利用中华老字号、山西名牌等品牌效应,带动我市文化、旅游和食品等行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市商务粮食局牵头,市投资促进局、市中小企业局配合)

  (二)改善消费环境

  规范服务市场秩序。一是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立企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机制、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企业信用监管为核心,不断强化企业信息公示、信息共享、联合惩戒,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二是要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要按照国务院两年内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开)”的要求,积极推进“双随机”抽查机制的运用,积极探索“双随机”在实际工作中实施运用的有效途径;三是不断强化市场监管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以“互联网+”为手段,强化新兴领域市场监管,以当前全市开展的“四季行动”作为突破口,作为主战场,在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方面再加力度,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市商务粮食局牵头,市工商局、市质监局配合)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引导生活性服务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增强诚信意识,自觉开展诚信服务,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将服务机构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记录、披露和使用制度,防范信用风险,促进信用消费。推广应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盘活应收账款存量,推动应收账款业务的创新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加强指导,合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社会各界广泛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扩大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商局、人行阳泉中心支行配合)

  落实消费维权调解制度。一是落实《消法》检查部署的任务。继续完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加强消费维权能力建设。进一步发挥消协组织的作用,推动消费维权关口前移,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行业组织、新闻媒体以及其他维权组织的作用,完善社会共治维权新机制;二是加大流通领域消费维权力度。继续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突出涉及民生的重点商品,全面开展质量维权活动。要规范消费维权执法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布抽检信息和相关处罚案件信息,提升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信息的对称度和透明度,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努力营造诚信、平等的消费环境;三是加强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大力推进12315“五进”和“一会两站”工作,促进城乡消费维权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提高消费维权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12315数据分析,推广运用12315数据分析模型和“12315消费维权指数”,为消费预警和监管执法提供参考;四是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消法》普法宣传,加大对商品抽检结果、查办消费侵权案件的宣传力度,提高12315消费维权工作影响力。完善社会动员机制,依托社会专业力量,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要开展多元化消费教育引导,引导和鼓励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有序引导消费升级,推广消费大课堂活动,使消费教育向社区、向学校、向农村、向企业、向市场广泛辐射。(市工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粮食局、市旅游局配合)

  (三)加强服务设施建设

  加大服务设施投入。聚焦适应新消费需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好发挥政府投资的引领、撬动和催化作用,强化对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作用强、有望形成新增长点的重大生活性服务项目的支持。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技术交易平台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力度,突出创新创业、质量品牌建设等的辐射带动作用。(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配合)

  提高设施利用效率。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进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以市体育中心各类场馆为试点,探索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的路径,积极鼓励推动全市政府机关、企业、学校等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建立规范化、市场化的体育设施维护网络。在已完成乡镇、行政村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00%全覆盖的基础上,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维护修缮标准,实施体育设施维护修缮工程,最大限度地提升公共体育设施的服务年限。逐步推进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学生和全社会开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实施意见》,并督促有关县区和学校制定、完善有关体育场馆开放方面的方案和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体育局、市教育局配合)

  (四)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完善质量保障制度。研究制定促进全市生活性服务业重点行业规范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健全以质量管理制度、诚信制度、监管制度和监测制度为核心的生活服务质量治理体系。规范服务质量分级管理,完善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平台。加强认证认可体系建设,推广完善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认证认可制度。加快实施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和监测基础建设工程,规范集贸市场、餐饮行业、商品超市等领域计量行为,完善涉及人身健康与财产安全的商品检验制度和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帮助服务企业申报山西省政府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发挥山西省政府质量奖、中国质量奖对服务企业的引导作用。(市质监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商务粮食局配合)

  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实施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加快家政、养老、健康、体育、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关键标准研制。对于新兴生活服务领域,鼓励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参与制定服务标准。在暂不能实行标准化的生活性服务行业,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完善居住(小)区配套公共设施规划标准,为生活性服务业相关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提供依据。积极培育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技术队伍。继续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市质监局牵头)

  提升服务质量。保护和传承老字号,提升传统产业质量水平。创新适应“互联网+”的生活服务质量监管模式。在交通、物流、金融、商贸、旅游、通讯等重点领域,逐步实现服务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鼓励服务企业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活动,创建星级服务班组,提升服务质量。鼓励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展顾客投诉渠道,快速处理质量投诉。健全服务行业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和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服务质量顾客满意度测评,发布顾客满意度报告。(市商务局牵头,市质监局、市工商局配合)

  (五)加大政策引导支持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及省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对生活性服务业重大公共基础投资项目,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用股权投资、产业基金等市场化融资手段,加大对生活性服务业涉及民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及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细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兴办非营利性生活性服务机构的补助政策,按照国家政策,对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的公共体育设施给予财政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购买养老、健康、体育、文化等生活服务,支持民办社会事业、创新产品和服务、绿色产品等发展。(市财政局牵头)

  拓展多元融资渠道。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创新,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支持生活性服务业的信贷需求。发展融资担保机构,通过增信等方式放大资金使用效益,增强生活性服务业企业融资能力。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进行融资,逐步提高在上市后备资源库中的比重。创新适合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创业风险投资,支持前景好、吸纳就业多的中小服务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投资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鼓励开发更多面向医疗、养老、文化、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和小微企业的保险险种。鼓励生活性服务业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有效利用境外直接投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国际商业贷款。(市金融办牵头,市财政局、人行阳泉中心支行、阳泉银监分局配合)

  健全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推进生活服务价格和服务收费改革,完善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坚决落实非公立生活性服务机构在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方面与公立机构同价的政策。在实行峰谷电价的地区,对不适宜错峰运营的生活服务行业,研究实行商业平均电价,由服务企业自行选择执行。深化景区门票价格改革,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保障建设用地需求。一是加大养老、健康等生活性服务业用地政策落实力度。二是积极挖潜盘活城镇存量土地,做好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用地保障工作。优化新增建设用地结构,加快实施有利于生活性服务业新业态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用地政策。三是在新建居民区和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中,根据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严格落实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配套设施的相关规定。(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六)推动职业化发展

  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将生活性服务业人才培养逐步纳入正规教育体系,拓展、创新非正规教育模式。鼓励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家庭、养老、健康等生活性服务业相关专业,扩大人才培养规模。鼓励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采取与互联网企业合作等方式,对接线上线下教育资源,探索职业教育和培训服务新方式。依托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实施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病患服务员等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专项培训。建立健全生活性服务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局配合)

  引进高端管理人才。创造优惠便利条件,积极引进行业发展所需高级经理人,招揽国内外高端生活服务行业领军人才。加强交流合作,疏通人才流通渠道,集聚一批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对其创新创业的服务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完善以知识资本化为核心的激励机制,积极推进技术入股、管理入股、股票期权激励等新型分配方式招揽人才,营造良好的服务人才创业环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配合)

  (七)健全法规和统计制度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执法监督和法律实施效果调研分析,研究制定修订更有针对性的地方法规和规章。结合行业特点及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和制度规范,逐步建立和形成符合市情、上下联动、覆盖面全、操作性强的保障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努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生活性服务业法治环境。(市法制办牵头,市司法局配合)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保持对各类侵权盗版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全面净化版权环境。强化对专利、商标、版权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和保护,构建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公共服务平台。引导企业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鼓励企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投入力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种侵权、假冒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持对各类侵权盗版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全面净化版权环境。(市科技局牵头,市工商局、市文化局配合)

  建立行业统计制度。对于我市十大领域的生活性服务业,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建立生活性服务业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分析报告制度,定期评估分析行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水平,比较研究发展趋势,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市统计局牵头)

继续完善和加强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在《实施方案》制定和将来实施的过程中按照我市《关于加强部门统计的工作要求》对于各个涉及生活性服务业的职能部门,加强与统计局的紧密联系,积极培植符合统计四上企业要求的较具规模的企业。(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中小企业局配合)

  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的重大意义,把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作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任务,加大对生活性服务业的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加快全省服务业跨越发展。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研究制定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的实施方案。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各司其职,采取有效措施,抓紧制定本部门的配套政策措施及具体行动计划,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按照目标要求统筹推进。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