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阳泉市“互联网+”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2300895/2016-02072 | 主题分类: | 电子政务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印发阳泉市“互联网+”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阳政办发〔2016〕72号 | 发布日期: | 2016-06-15 |
主 题 词: |
阳政办发〔2016〕72号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阳泉市“互联网+”行动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阳泉市“互联网+”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15日
阳泉市“互联网+”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57号),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加快实施“互联网+”行动,经市政府同意,建立“互联网+”行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统筹推进我市“互联网+”行动的贯彻实施,研究协调“互联网+”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建“互联网+”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对有关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估,审议年度重点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促进有关地方、部门和行业加强沟通协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有关工作情况,适时向成员单位通报主要工作推进情况。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发改委、市委网信办、市信访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卫计委、市煤炭工业局、市国资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人行阳泉市中心支行、市邮政局、市国税局、阳泉银监分局、国网阳泉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发改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市发改委分管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市发改委要牵头会同各成员单位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各地方、各有关部门及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动“互联网+”行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分工任务,主动研究制定促进“互联网+”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进展情况。
附件:阳泉市“互联网+”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阳泉市“互联网+”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杨全生 市发改委主任
副召集人:张 敏 市发改委副主任
成 员:陈保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和富金 市信访局联席办专职副主任
常悟江 市经信委副主任
冯素清 市教育局副局长
闫守琦 市科技局总工程师
李宝祥 市公安局副局长
田卫国 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耿 胜 市民政局副局长
孙存恩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小军 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东平 市国土局副局长
王建源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张俊秀 市交通局总工程师
武小星 市水务局副局长
毛新辉 市农业局总畜牧兽医师
王洪波 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芳田 市商务粮食局调研员
任晓雪 市卫计委调研员
武 威 市煤炭工业局总工程师
刘志钧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李建全 市地税局副局长
荆忠海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叶峰 市质监局副局长
宋桂花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马宏凯 市文化局副调研员
王洲平 市旅游局副局长
史润青 人行阳泉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任 辉 市邮政局副局长
王志刚 市国税局副局长
杨秀军 阳泉银监分局副局长
武立平 国网阳泉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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